各市(州)应急管理局,省安科院:
经商经济和信息化厅,我厅对《四川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川应急规〔2023〕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自2026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3月9日。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1月26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省安科院:
经商经济和信息化厅,我厅对《四川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川应急规〔2023〕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自2026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3月9日。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