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在填写前仔细阅读须知内容:
感谢您对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工作的关心支持。为保障您咨询、投诉、举报内容及时有效得到处理,请在填写举报内容之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受理范围
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包括省本级负责建设的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以及各市(州)应急管理局负责建设的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如果您对以上项目的采购、实施环节有相关问题需咨询,或者有相关事项需投诉举报,可按附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并发送到指定邮箱,我们在收到邮件后将及时处理与反馈。
二、邮箱地址
三、反馈方式
咨询、投诉、举报若时请正确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反馈处理结果。鼓励实名投诉、举报。
四、不予受理情形
1.同一投诉、举报事项已经受理或已作出处理结果,投诉、举报人再次投诉、举报的;
2.无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投诉举报事项以及违法违规事实不清楚的;
3.咨询事项描述不清或跟本项目无关的;
4.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5.其他依法依规判定不予接收的。
五、权益保障
受理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咨询、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投诉、举报资料予以保密。
投诉、举报人对其提供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实名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