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20093700/2025-0000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成文日期: 2025-12-08
  • 发布日期: 2025-12-11
  • 文  号: 川应急规〔2025〕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调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应急规〔2025〕3号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财政局:

为建立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费用补偿机制,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省级调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省级调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5128

【编辑: 胡文涛】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调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应急规〔2025〕3号
发布时间:2025-12-11 规划财务处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财政局:

为建立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费用补偿机制,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省级调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省级调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费用补偿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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