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人员 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来源: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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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在川和省重点企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部分持续生产、部分将复工复产,这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水平,尤其是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拓展信息化、网络化安全教育培训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线上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州)、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分管领导、业务科(处、股)室主要负责人;

(二)各类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全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相关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等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2017〕15号)以及和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系列培训(见附件5)。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

(一)培训形式:通过“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www.ciedu.com.cn)网络在线学习,具体使用方式详见《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培训指南》(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培训总体学时数100个学时,其中必修课程学时数60个学时,选修课程学时数40个学时。每月必修课程学习时长在8-12个课时,完成规定课时学习后方可参加考试。培训考核工作应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通知范围内人员本次线上培训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后续企业如有线上培训其他需求,可自行与平台对接,平台将适当收取平台运维和服务费用,但不作强制要求)。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地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本单位及辖区内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线上培训工作。各企业要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奖惩措施,将在线培训作为企业内部培训内容,计入企业培训教育管理档案。

(二)本次线上培训由省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负责实施,“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各市(州)培训学习组织实施等情况由平台定期统计并报省厅。

(三)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组织填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报名表(附件2),收集汇总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名表(附件3)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4),于2020年3月4日前将附件2、3、4汇总后报送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电子邮箱:scyjtwhc@163.com)。参训人员相关信息将统一录入学习系统,学员手机号即为学习平台登陆账号,填报时请务必确认信息无误。

(四)联系方式

省应急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联系人:

高理、郑天然028-86632016;

使用中如有技术问题请与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联系:

何劲松028-86258965,13880192955;

朱亮010-64519348,18811585296。


附件:

1.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培训指南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报名表 

3.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名表

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名表

5.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课程安排

6.四川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课程安排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26日


附件:

四川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课程安排2020-02-19(1)(1).docx

1_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课程安排2020-02-19(1)(1).docx

附件4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3 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名表.xlsx

附件2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1 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培训指南.pptx

【编辑: 石宇】
工作通知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人员 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在川和省重点企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部分持续生产、部分将复工复产,这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水平,尤其是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拓展信息化、网络化安全教育培训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线上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州)、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分管领导、业务科(处、股)室主要负责人;

(二)各类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全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相关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等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2017〕15号)以及和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系列培训(见附件5)。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

(一)培训形式:通过“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www.ciedu.com.cn)网络在线学习,具体使用方式详见《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培训指南》(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培训总体学时数100个学时,其中必修课程学时数60个学时,选修课程学时数40个学时。每月必修课程学习时长在8-12个课时,完成规定课时学习后方可参加考试。培训考核工作应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通知范围内人员本次线上培训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后续企业如有线上培训其他需求,可自行与平台对接,平台将适当收取平台运维和服务费用,但不作强制要求)。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地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本单位及辖区内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线上培训工作。各企业要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奖惩措施,将在线培训作为企业内部培训内容,计入企业培训教育管理档案。

(二)本次线上培训由省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负责实施,“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各市(州)培训学习组织实施等情况由平台定期统计并报省厅。

(三)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组织填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报名表(附件2),收集汇总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名表(附件3)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4),于2020年3月4日前将附件2、3、4汇总后报送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电子邮箱:scyjtwhc@163.com)。参训人员相关信息将统一录入学习系统,学员手机号即为学习平台登陆账号,填报时请务必确认信息无误。

(四)联系方式

省应急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联系人:

高理、郑天然028-86632016;

使用中如有技术问题请与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联系:

何劲松028-86258965,13880192955;

朱亮010-64519348,18811585296。


附件:

1.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培训指南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报名表 

3.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名表

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名表

5.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课程安排

6.四川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课程安排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26日


附件:

四川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课程安排2020-02-19(1)(1).docx

1_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课程安排2020-02-19(1)(1).docx

附件4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3 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名表.xlsx

附件2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1 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培训指南.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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