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新维煤矿分期建设投产的函》(川发改能源函〔2020〕354号)同意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煤矿分期建设,其中新场井作为一期建设,建设规模60万吨/年,维新井为第二期继续建设,建设规模120万吨/年。新场井已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版)>有关规定的通知》(川应急〔2019〕46号)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四川筠连矿区新维煤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的复函》(国能综函煤炭〔2017〕317号)已批复其产能置换方案。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要求,现将原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51号)中新维煤矿建设规模180万吨/年变更为新场井生产能力60万吨/年,维新井建设规模120万吨/年。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公告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或建设。
附件:1.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煤矿维新井建设矿井能力情况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