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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处罚方面有哪些惠企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6-13 来源:
综合执法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按照司法厅《关于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清单,形成了《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其中将涉及违法行为轻微且没有危害后果的5项违法行为列入《不予处罚清单》;将涉及现实危险性及危害后果轻微的14项违法行为列入《免于处罚清单》;从轻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等规定,明确7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

政策依据: 《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川应急规〔2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