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电话通信服务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5-08-01
  • 来源: 科技与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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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项目名称:卫星电话通信服务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旨在提升四川省应急通信保障水平,为保障四川省应急通信管理部门在多灾易灾边远乡村等区域信息传递的及时性,有效提升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通信应急保障能力,切实解决洪涝等灾害导致公网通信中断、灾区信息孤岛化的困境,提升四川省应急通信管理部门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通过配备卫星通信号卡,在多灾易灾偏远山区提供稳定、可靠的卫星电话接入服务,作为地面通信网络的有效补充和延伸,提供不受地面网络覆盖制约的卫星通信服务,确保在突发事件(如地震、洪涝、泥石流、重大事故等)导致地面公众通信网络瘫痪或严重拥堵的情况下,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之间,能够实现关键、优先、即时、顺畅的语音、短信服务,支撑应急指挥调度、灾情信息上传下达及资源协调联动。

天通系统是我国完全自主研发的卫星移动通信系统,服务于国家战略安全与行业应急需求。在工信部的指导下,全国仅有中国电信具备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除工信部外天通卫星号卡开卡主渠道,目前无其他天通应急码号业务代理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是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机构,具备开通天通卫星开卡、计收费能力,因此本次项目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采购服务。

综上所述,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提供应急管理卫星通讯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北支路473号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0801

【编辑: 胡文涛】
公示公告
卫星电话通信服务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1 科技与信息化处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项目名称:卫星电话通信服务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旨在提升四川省应急通信保障水平,为保障四川省应急通信管理部门在多灾易灾边远乡村等区域信息传递的及时性,有效提升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通信应急保障能力,切实解决洪涝等灾害导致公网通信中断、灾区信息孤岛化的困境,提升四川省应急通信管理部门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通过配备卫星通信号卡,在多灾易灾偏远山区提供稳定、可靠的卫星电话接入服务,作为地面通信网络的有效补充和延伸,提供不受地面网络覆盖制约的卫星通信服务,确保在突发事件(如地震、洪涝、泥石流、重大事故等)导致地面公众通信网络瘫痪或严重拥堵的情况下,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之间,能够实现关键、优先、即时、顺畅的语音、短信服务,支撑应急指挥调度、灾情信息上传下达及资源协调联动。

天通系统是我国完全自主研发的卫星移动通信系统,服务于国家战略安全与行业应急需求。在工信部的指导下,全国仅有中国电信具备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除工信部外天通卫星号卡开卡主渠道,目前无其他天通应急码号业务代理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是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机构,具备开通天通卫星开卡、计收费能力,因此本次项目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采购服务。

综上所述,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提供应急管理卫星通讯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北支路473号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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