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5-12-31
  • 来源: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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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省人口密集区化学品企业搬迁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31日至2026114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

联系电话:028-86265797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

附件: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1231

【编辑: 胡文涛】
公示公告
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3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省人口密集区化学品企业搬迁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31日至2026114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

联系电话:028-8626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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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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