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评估工作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 发布时间: 2021-10-13
  • 来源: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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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相关工作要求,提高我省应急管理系统依法治理能力,现拟对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评估工作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评估工作

2.采购人: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二、资金情况

预算资金: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网(https://yjt.sc.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7.2响应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4日18:00,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网(https://yjt.sc.gov.cn/)上自行下载。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5日18:00时(北京时间);提交磋商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201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201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阴性核酸报告及天府健康通绿码;如按防疫工作相关规定需更改磋商地点,我们将提前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安柳洁

联系电话:028-63855628

附件:党政同责评估工作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辑: 廖忠杰】
公示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评估工作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3 政策法规处

为贯彻落实省委相关工作要求,提高我省应急管理系统依法治理能力,现拟对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评估工作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评估工作

2.采购人: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二、资金情况

预算资金: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网(https://yjt.sc.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7.2响应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4日18:00,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网(https://yjt.sc.gov.cn/)上自行下载。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5日18:00时(北京时间);提交磋商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201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201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阴性核酸报告及天府健康通绿码;如按防疫工作相关规定需更改磋商地点,我们将提前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安柳洁

联系电话:028-63855628

附件:党政同责评估工作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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