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社区评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9-06-13
  • 来源: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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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

为推动我省安全社区评定工作有序开展,确保2019年全省安全社区建设目标任务的按期完成,按照《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DB51/T 1795-201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社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7103号)、《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持续改进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安办函〔2018126号)和《四川省2019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川安办〔201923号)的要求,现就2019年全省安全社区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四川省2019年安全社区评定计划表》(见附件1)内的11个民生工程新建单位、66个非民生工程新建单位和138个复评单位。

二、评定组织

(一)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推进办)负责组织人员对全省安全社区新建和复评单位进行抽查、督导及综合评定工作。

(二)各市(州)安办负责组织开展四川省安全社区新建和复评单位的验收工作。

(三)四川安全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评定申请材料审核和评定计划安排工作;四川安全技术中心和四川师范大学负责免费开展现场指导工作。

三、评定流程及时间进度

(一)新建单位。须在提出评定申请前30日向四川安全技术中心提交《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报告》和《四川省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电子版(以上材料需经建设单位所在县(市、区)和市(州)安办逐级初审),由四川安全技术中心审定合格并报省推进办核准后方可开展现场评定和验收工作。

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19年全省安全社区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共计85家,截至目前,已通过现场评定74家。剩余11家由省推进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进行现场评定,评定截止时间为20191030日。

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19年全省安全社区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共计66家,由各市(州)安办对照《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DB51/ T 17952014)和7+N建设要求对新建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流程参照《四川省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手册》(见附件2)执行,验收报告(图文结合)于2020630日前报送至省推进办。

(二)复评单位。2019年安全社区复评单位共计138家,由县(市、区)安办根据复评单位提交的《复评申请书》开展现场核查,认定其达到复评条件后,提请市(州)安办按照《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持续改进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安办函〔2018126号)要求组织验收,市(州)安办按照《四川省2019年度安全社区评定计划表》安排组织验收,并将《复评申请书》连同现场验收报告一并报送至省推进办,省推进办组织对各市(州)复评合格单位进行抽验。复评截止时间为20191115日。

(三)11家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新建单位和138家复评单位的评定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9103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为准);66家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新建单位的评定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531日(以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为准),请各市(州)安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新建单位评定申请材料提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童捷        联系电话:028-61510142

邮箱地址:aqsq_cdzczx@163.com  

(二)各市(州)安办复评验收材料提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立        联系电话:028-86267050

邮箱地址:scaqsqtjb@163.com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2019年安全社区评定计划表.docx    在线预览

附件2: 四川省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手册.docx    在线预览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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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社区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3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

为推动我省安全社区评定工作有序开展,确保2019年全省安全社区建设目标任务的按期完成,按照《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DB51/T 1795-201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社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7103号)、《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持续改进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安办函〔2018126号)和《四川省2019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川安办〔201923号)的要求,现就2019年全省安全社区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四川省2019年安全社区评定计划表》(见附件1)内的11个民生工程新建单位、66个非民生工程新建单位和138个复评单位。

二、评定组织

(一)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推进办)负责组织人员对全省安全社区新建和复评单位进行抽查、督导及综合评定工作。

(二)各市(州)安办负责组织开展四川省安全社区新建和复评单位的验收工作。

(三)四川安全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评定申请材料审核和评定计划安排工作;四川安全技术中心和四川师范大学负责免费开展现场指导工作。

三、评定流程及时间进度

(一)新建单位。须在提出评定申请前30日向四川安全技术中心提交《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报告》和《四川省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电子版(以上材料需经建设单位所在县(市、区)和市(州)安办逐级初审),由四川安全技术中心审定合格并报省推进办核准后方可开展现场评定和验收工作。

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19年全省安全社区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共计85家,截至目前,已通过现场评定74家。剩余11家由省推进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进行现场评定,评定截止时间为20191030日。

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19年全省安全社区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共计66家,由各市(州)安办对照《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DB51/ T 17952014)和7+N建设要求对新建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流程参照《四川省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手册》(见附件2)执行,验收报告(图文结合)于2020630日前报送至省推进办。

(二)复评单位。2019年安全社区复评单位共计138家,由县(市、区)安办根据复评单位提交的《复评申请书》开展现场核查,认定其达到复评条件后,提请市(州)安办按照《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持续改进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安办函〔2018126号)要求组织验收,市(州)安办按照《四川省2019年度安全社区评定计划表》安排组织验收,并将《复评申请书》连同现场验收报告一并报送至省推进办,省推进办组织对各市(州)复评合格单位进行抽验。复评截止时间为20191115日。

(三)11家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新建单位和138家复评单位的评定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9103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为准);66家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新建单位的评定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531日(以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为准),请各市(州)安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新建单位评定申请材料提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童捷        联系电话:028-61510142

邮箱地址:aqsq_cdzczx@163.com  

(二)各市(州)安办复评验收材料提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立        联系电话:028-86267050

邮箱地址:scaqsqtjb@163.com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2019年安全社区评定计划表.docx    在线预览

附件2: 四川省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手册.docx    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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