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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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川省2019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已经省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411

四川省2019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做好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2019年全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统筹推进年”为主题,将安全社区建设和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有机结合,以“7+N”建设模式为导向,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长效、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过程管控,统筹推动、综合施策”的原则,不断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和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快速向好发展。进一步强化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打造乡镇、街道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安全发展体系。通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日益完善,夯实城市安全发展的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好社区安全的细胞作用。

二、目标任务

新建150个“四川省安全社区”(其中纳入民生工程85个);复评“四川省安全社区”175个;打造10个安全体验中心;每个市(州)建设1个示范安全社区。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要树立一批安全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搞好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省财政给每个市(州)划拨一定的示范安全社区扶持资金,每个市(州)至少要建成一个示范安全社区,为辖区内安全社区持续改进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完善基层安全网格化工作体系

各地要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网格资源,充分发挥社区网格管理员作用,实现对辖区内安全风险隐患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模式,加强社区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调动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和公民法人参与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治理、社会协同、居民广泛互动的社区安全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三)加强基层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覆盖至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充分发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距离现场近、情况熟、反应快、行动快的优势,开展先期应急处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切实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通过培训,确保全省范围内每一个建设单位配备符合数量要求的应急救护培训师资、急救员,持续提升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教育覆盖率,不断提高社区居民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最新要求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实现社区预案与政府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有效衔接,在机关单位、学校、公众聚集场所等重要场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全面提升公众应急基础能力。

(四)全面加强宣传引导

安全社区宣传工作要以提高居民安全素质和技能为目标,采用多元化方式进行:一是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查询、解读、公众互动交流信息平台。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切实提升居民的安全法治意识。加强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协同能力及自救互救技能。三是鼓励创作和传播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影视剧、微视频等作品。四是进一步加大安全体验中心建设力度,发挥体验式、互动式宣传教育的功能和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生动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要加强安全体验中心的项目管理和施工进度,确保当年建成投用。五是拓展宣传阵地,进一步丰富安全文化广场、安全社区示范街、安全示范校园的实质内涵。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社区建设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考核权重,明确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限,尤其要加强对现场评定的初审把关、安全体验中心建设进度及示范安全社区建设的管理。要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专款专用。要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的过程指导和审查,实行工作动态月报告制度,坚决制止突击建设等现象,确保实现建设常态化,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调整安全社区评定方式

各市(州)安办要统筹谋划辖区安全社区新建和复评单位的初评工作,严把安全社区评定第一关。切实履行好指导和现场评定工作,做到不符合标准的不推荐,评定发现的问题未完成整改的不推荐。通过市(州)安办初评的单位,由省安全社区推进办组织评审组进行抽验。

(三)加强评审员管理和培训工作

加强四川省安全社区评审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规范评审行为,严格评审纪律。评审员不得单独从事验收和评定工作。现场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要求,一律轻车简从,不得层层陪同,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及土特产品等,坚决打击利用评审员身份和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并经核实,取消评审员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按照《四川省安全社区评审员管理办法》,凡资格审查不过关的评审员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四)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

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专家不得单独从事安全社区评审或验收。在安全社区建设及评审过程中,不得以省安办、省应急管理厅、省安全社区推进办、省安全社区评审员等名义开展超出技术范畴的诸如报告编纂、档案制作、迎检准备等工作。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和建设单位,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川安全技术中心和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要加大免费指导咨询力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热诚为基层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服好务。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积极做好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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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川省2019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已经省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411

四川省2019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做好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2019年全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统筹推进年”为主题,将安全社区建设和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有机结合,以“7+N”建设模式为导向,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长效、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过程管控,统筹推动、综合施策”的原则,不断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和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快速向好发展。进一步强化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打造乡镇、街道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安全发展体系。通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日益完善,夯实城市安全发展的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好社区安全的细胞作用。

二、目标任务

新建150个“四川省安全社区”(其中纳入民生工程85个);复评“四川省安全社区”175个;打造10个安全体验中心;每个市(州)建设1个示范安全社区。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要树立一批安全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搞好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省财政给每个市(州)划拨一定的示范安全社区扶持资金,每个市(州)至少要建成一个示范安全社区,为辖区内安全社区持续改进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完善基层安全网格化工作体系

各地要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网格资源,充分发挥社区网格管理员作用,实现对辖区内安全风险隐患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模式,加强社区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调动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和公民法人参与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治理、社会协同、居民广泛互动的社区安全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三)加强基层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覆盖至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充分发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距离现场近、情况熟、反应快、行动快的优势,开展先期应急处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切实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通过培训,确保全省范围内每一个建设单位配备符合数量要求的应急救护培训师资、急救员,持续提升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教育覆盖率,不断提高社区居民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最新要求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实现社区预案与政府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有效衔接,在机关单位、学校、公众聚集场所等重要场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全面提升公众应急基础能力。

(四)全面加强宣传引导

安全社区宣传工作要以提高居民安全素质和技能为目标,采用多元化方式进行:一是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查询、解读、公众互动交流信息平台。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切实提升居民的安全法治意识。加强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协同能力及自救互救技能。三是鼓励创作和传播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影视剧、微视频等作品。四是进一步加大安全体验中心建设力度,发挥体验式、互动式宣传教育的功能和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生动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要加强安全体验中心的项目管理和施工进度,确保当年建成投用。五是拓展宣传阵地,进一步丰富安全文化广场、安全社区示范街、安全示范校园的实质内涵。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社区建设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考核权重,明确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限,尤其要加强对现场评定的初审把关、安全体验中心建设进度及示范安全社区建设的管理。要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专款专用。要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的过程指导和审查,实行工作动态月报告制度,坚决制止突击建设等现象,确保实现建设常态化,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调整安全社区评定方式

各市(州)安办要统筹谋划辖区安全社区新建和复评单位的初评工作,严把安全社区评定第一关。切实履行好指导和现场评定工作,做到不符合标准的不推荐,评定发现的问题未完成整改的不推荐。通过市(州)安办初评的单位,由省安全社区推进办组织评审组进行抽验。

(三)加强评审员管理和培训工作

加强四川省安全社区评审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规范评审行为,严格评审纪律。评审员不得单独从事验收和评定工作。现场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要求,一律轻车简从,不得层层陪同,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及土特产品等,坚决打击利用评审员身份和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并经核实,取消评审员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按照《四川省安全社区评审员管理办法》,凡资格审查不过关的评审员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四)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

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专家不得单独从事安全社区评审或验收。在安全社区建设及评审过程中,不得以省安办、省应急管理厅、省安全社区推进办、省安全社区评审员等名义开展超出技术范畴的诸如报告编纂、档案制作、迎检准备等工作。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和建设单位,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川安全技术中心和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要加大免费指导咨询力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热诚为基层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服好务。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积极做好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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