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 2025-12-26
  • 来源: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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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应急管理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实施办法),为便于各地相关部门和群众更好地理解有关内容和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38月,我厅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试行)》《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2年,现已到期。为完善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我省对上述文件进行修订,正式出台《制度规定》《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

三、制定过程

20256,我省正式启动修订工作68月,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开展专题论证,形成征求意见稿;9月,先后向社会公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和厅领导、厅机关处(室、中心、局)以及直属事业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完成公平竞争审查;10月,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11月,完成合法性审查,经第33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12月,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正式文件。

四、主要内容

(一)《制度规定》共六章、三十条和一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规定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及应急管理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职责分工。

第二章考试。明确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公共科目和相应专业科目考试的命题、组卷、阅卷、考务等工作分工,以及符合申请参加考试的条件。

第三章注册。明确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应急管理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在注册登记中的职责分工,以及申请注册人员的基本条件、申请注册的方式和注册后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执业。明确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范围、执业纪律、有关处罚规定以及相应责任。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的相应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的要求。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四川省外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四川省内注册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的职称定位,以及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和实施日期。

附件部分明确了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划分的七个专业类别执业行业界定。

(二)《实施办法》共十五条。明确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组卷、阅卷、考务等工作分工,报考条件、申请参加考试的流程、考试时间安排、成绩管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纪律等方面。

【编辑: 胡文涛】
政策解读
《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26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近期,应急管理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实施办法),为便于各地相关部门和群众更好地理解有关内容和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38月,我厅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试行)》《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2年,现已到期。为完善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我省对上述文件进行修订,正式出台《制度规定》《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

三、制定过程

20256,我省正式启动修订工作68月,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开展专题论证,形成征求意见稿;9月,先后向社会公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和厅领导、厅机关处(室、中心、局)以及直属事业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完成公平竞争审查;10月,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11月,完成合法性审查,经第33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12月,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正式文件。

四、主要内容

(一)《制度规定》共六章、三十条和一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规定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及应急管理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职责分工。

第二章考试。明确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公共科目和相应专业科目考试的命题、组卷、阅卷、考务等工作分工,以及符合申请参加考试的条件。

第三章注册。明确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应急管理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在注册登记中的职责分工,以及申请注册人员的基本条件、申请注册的方式和注册后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执业。明确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范围、执业纪律、有关处罚规定以及相应责任。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的相应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的要求。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四川省外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四川省内注册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的职称定位,以及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和实施日期。

附件部分明确了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划分的七个专业类别执业行业界定。

(二)《实施办法》共十五条。明确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组卷、阅卷、考务等工作分工,报考条件、申请参加考试的流程、考试时间安排、成绩管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纪律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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