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整体工作指引》等文件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 2024-10-21
  • 来源: 科技与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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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进一步推动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有序推进“揭榜挂帅”项目高质量实施,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件能力,应急管理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审计厅、省林草局、省广电局、四川气象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整体工作指引》《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首批)指南》《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发榜揭榜评榜办法(试行)》《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以下分别简称《项目整体工作指引》《项目(首批)指南》《项目发榜揭榜评榜办法(试行)》《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项目整体工作指引》。《项目整体工作指引》对推进“揭榜挂帅”作了总体安排,分为总体要求、工作流程、组织保障三个方面。其中,总体要求方面,提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突出问题导向,整合科研力量,运用科技手段,推动“揭榜挂帅”集智攻关。工作流程方面,明确了问题调研与凝练、一次榜单发布及评审、二次榜单发布及遴选、项目实施及过程监管、推广应用等五个具体流程步骤。组织保障方面,确定由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审计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林草局、省广电局、四川气象局等11个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其中行业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该指引为推动“揭榜挂帅”工作提供了具体操作依据。

(二)关于《项目(首批)指南》。针对灾害防范应对中监测预警、风险防控、指挥决策等方面问题短板,形成12项拟首批发布的一次榜单,包括山洪泥石流榜单7项、森林草原火灾榜单3项、道路桥梁汛期安全榜单2项,其中,四川气象局牵头实施2项、自然资源厅牵头实施2项、水利厅和应急管理厅共同牵头实施2项、应急管理厅牵头实施1项、省林草局牵头实施2项、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实施1项,交通运输厅牵头实施2项。该指南确定了当前“揭榜挂帅”工作重点攻坚方向。

(三)关于《项目发榜揭榜评榜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六条,包括总则、条件要求、一次榜单发布及评审、二次榜单发布及遴选、组织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其中,总则方面,明确应急管理厅牵头组织榜单编制,科技厅组织榜单发布及评审遴选,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项目具体推进。条件要求方面,明确了揭榜方、项目负责人、专家遴选等具体要求,其中二次榜单的独立揭榜方或联合揭榜的牵头单位应为注册地在四川省内的法人组织。一次榜单发布及评审方面,明确了榜单发布、单位揭榜、形式审查、初评、终评等具体流程,一次发榜的每个榜单任务评审出不超过4个揭榜方案。二次榜单发布及遴选方面,明确了项目榜单编制、揭榜材料形式审查、评审等内容,二次发榜的每个榜单任务遴选1个最优揭榜团队。组织保障和监督管理方面,提出了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榜单发布及评审遴选过程监督管理等要求。该办法为有序组织实施“揭榜挂帅”工作提供了操作手册。

(四)关于《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该细则共十六条,主要包括资金来源渠道、资金安排、开支范围、资金支付等方面。项目资金渠道由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安排。安排方式上,对进入一次榜单终评环节的每个揭榜方案,一次性给予10万元后补助,每个二次榜单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开支范围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其中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资金支付方面,行业部门对项目开展“里程碑”节点考核,科技厅、财政厅会同行业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该细则为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编辑: 杜卓欣】
政策解读
《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整体工作指引》等文件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21 科技与信息化处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进一步推动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有序推进“揭榜挂帅”项目高质量实施,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件能力,应急管理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审计厅、省林草局、省广电局、四川气象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整体工作指引》《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首批)指南》《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发榜揭榜评榜办法(试行)》《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以下分别简称《项目整体工作指引》《项目(首批)指南》《项目发榜揭榜评榜办法(试行)》《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项目整体工作指引》。《项目整体工作指引》对推进“揭榜挂帅”作了总体安排,分为总体要求、工作流程、组织保障三个方面。其中,总体要求方面,提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突出问题导向,整合科研力量,运用科技手段,推动“揭榜挂帅”集智攻关。工作流程方面,明确了问题调研与凝练、一次榜单发布及评审、二次榜单发布及遴选、项目实施及过程监管、推广应用等五个具体流程步骤。组织保障方面,确定由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审计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林草局、省广电局、四川气象局等11个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其中行业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该指引为推动“揭榜挂帅”工作提供了具体操作依据。

(二)关于《项目(首批)指南》。针对灾害防范应对中监测预警、风险防控、指挥决策等方面问题短板,形成12项拟首批发布的一次榜单,包括山洪泥石流榜单7项、森林草原火灾榜单3项、道路桥梁汛期安全榜单2项,其中,四川气象局牵头实施2项、自然资源厅牵头实施2项、水利厅和应急管理厅共同牵头实施2项、应急管理厅牵头实施1项、省林草局牵头实施2项、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实施1项,交通运输厅牵头实施2项。该指南确定了当前“揭榜挂帅”工作重点攻坚方向。

(三)关于《项目发榜揭榜评榜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六条,包括总则、条件要求、一次榜单发布及评审、二次榜单发布及遴选、组织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其中,总则方面,明确应急管理厅牵头组织榜单编制,科技厅组织榜单发布及评审遴选,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项目具体推进。条件要求方面,明确了揭榜方、项目负责人、专家遴选等具体要求,其中二次榜单的独立揭榜方或联合揭榜的牵头单位应为注册地在四川省内的法人组织。一次榜单发布及评审方面,明确了榜单发布、单位揭榜、形式审查、初评、终评等具体流程,一次发榜的每个榜单任务评审出不超过4个揭榜方案。二次榜单发布及遴选方面,明确了项目榜单编制、揭榜材料形式审查、评审等内容,二次发榜的每个榜单任务遴选1个最优揭榜团队。组织保障和监督管理方面,提出了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榜单发布及评审遴选过程监督管理等要求。该办法为有序组织实施“揭榜挂帅”工作提供了操作手册。

(四)关于《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该细则共十六条,主要包括资金来源渠道、资金安排、开支范围、资金支付等方面。项目资金渠道由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安排。安排方式上,对进入一次榜单终评环节的每个揭榜方案,一次性给予10万元后补助,每个二次榜单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开支范围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其中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资金支付方面,行业部门对项目开展“里程碑”节点考核,科技厅、财政厅会同行业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该细则为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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