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定对象,确保救助精准到户。以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九类特殊群体为重点,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深入基层对洪涝、干旱、风雹、地质等各类自然灾害受灾人员实现全覆盖摸排调查,严格遵循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四级审核程序,坚决杜绝 “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确保“谁该救、救多少”全程公开透明,实现 “不漏一户、不差一人” 的精准救助目标,核定救助对象7.23万户,15.35万人。
二是严管流程,确保资金直达到人。坚持“资金直达、闭环运行”,打通 “最后一公里”。督促各县(市、区)科学制定冬春救助具体实施方案,以“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为原则,进一步细化一般户、特殊户和特别困难户三档救助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以人均100—300元科学设定人均救助上下限,有效避免出现户均救助金额差异过大现象。注明“冬春救助”字样,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 直接打入救助对象个人账户,全程杜绝现金发放和中间环节截留,确保款项精准直达、流向可溯,2160万元冬春资金在系统内实现全额分解到户。
三是严抓监管,确保使用合规有序。构建“县级检查 + 市级抽查”监管体系,采取“四不两直” 方式核查资金使用情况,组建 7 个市县联合督导检查组,重点围绕资金发放方案制定、流程规范、救助对象申报资料真实性等开展专项督导。同步拓宽公示渠道,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托市、县、镇、村四级公开平台,将救助金下拨金额、救助对象、发放标准等信息全要素、常态化公开。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宣传 12345 热线等监督方式,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从源头上防范遏制套取、挪用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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