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排隐除患。节后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重点对企业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5家,发现问题隐患39条,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整改销号,坚决杜绝带“病”复工复产。
二是严把验收关口,确保安全复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主动靠前服务,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七个一”要求,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复工复产验收,把好矿山安全生产“第一关”,截至目前,除长期停产非煤矿山3家外,其余12家非煤矿山均已复工复产。
三是加强技术支撑,深入帮扶指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投入140余万元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深入企业一线,协助企业规范安全管理,优化隐患排查治理效果,并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工作建议,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帮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