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比对核查试点工作

  • 发布时间: 2024-11-01
  • 来源: 凉山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 字体:
  • 分享到:
       
  • 打印:

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比对核查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凉山州作为省级层面试点地区,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比对核查试点工作。

一是建立事故信息比对核查试点机制。州安办印发《凉山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比对核查试点工作机制(试行)》,横向方面,建立与本级人社、公安、民政、信访、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互通机制,以工伤保险、户籍管理、殡葬、举报、医疗等多渠道数据融合手段,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比对核查,切实以信息化手段构建“不能假”的事故统计环境。纵向方面,加强对县(市)的指导督促,对数据异常的地方进行督导核查,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核查通知或提醒敦促函,确保事故数据应统尽统。

二是扎实开展信息比对核查。各县(市)、各部门均明确了联络员,负责对接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推送、协商研究,通过月度对接方式进行信息比对核查推送。州、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对同级相关部门报送的可能涉及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处置,对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进行比对、甄别,提出处置意见。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经核查,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条件但未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的,由属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归口直报”职责完成补录;涉嫌谎报、瞒报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的工作措施》依法依规启动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截至目前,州安办共核查出6起十二类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和通力协作,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事故信息即时共享和定期比对工作,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务求取得实效,坚决杜绝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编辑: 郭珂邑】
市州动态
凉山: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比对核查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01 凉山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比对核查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凉山州作为省级层面试点地区,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比对核查试点工作。

一是建立事故信息比对核查试点机制。州安办印发《凉山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比对核查试点工作机制(试行)》,横向方面,建立与本级人社、公安、民政、信访、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互通机制,以工伤保险、户籍管理、殡葬、举报、医疗等多渠道数据融合手段,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比对核查,切实以信息化手段构建“不能假”的事故统计环境。纵向方面,加强对县(市)的指导督促,对数据异常的地方进行督导核查,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核查通知或提醒敦促函,确保事故数据应统尽统。

二是扎实开展信息比对核查。各县(市)、各部门均明确了联络员,负责对接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推送、协商研究,通过月度对接方式进行信息比对核查推送。州、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对同级相关部门报送的可能涉及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处置,对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进行比对、甄别,提出处置意见。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经核查,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条件但未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的,由属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归口直报”职责完成补录;涉嫌谎报、瞒报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的工作措施》依法依规启动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截至目前,州安办共核查出6起十二类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和通力协作,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事故信息即时共享和定期比对工作,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务求取得实效,坚决杜绝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上一篇:
相关链接
直属单位
市州连接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宣传动员处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移动端 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