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复工复产关口。制定复工复产管理办法,明确程序和标准,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不符合程序和标准的非煤矿山严禁复工复产。今年以来,复工复产52家,安全整改41家,不允许启动48家,切实规范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二是狠抓重要时段管理。要求非煤矿山在建党100周年前后10日全部停产检修,切实降低安全风险;极端天气及暴雨期间,要求所有矿山必须停产撤人,暴雨过后必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截至目前,非煤矿山未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三是严格实施督查督办。在抓好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对地方部门和矿山企业严格实施督查督办,并以“两书一函”的方式交办地方部门和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今年共根治30余条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疑难问题,全面提升了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