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要求,健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提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应急管理厅近日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件事”全链条安全风险防控要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共12个子清单。其中,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发证和延期换证等4个子清单是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要点清单(试行)〉等4个清单的通知》(川应急〔2023〕131号)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并对该文件予以废止。新增《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要点清单》等7个子清单,全维度覆盖了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试生产(使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使用企业与经营企业的首次发证和延期换证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各个阶段的安全风险管控。新增《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安全风险防控应知应会要点清单》,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的核心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安全风险防控知识与能力。
《清单》聚焦解决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中的关键难题,重点针对风险防控断层、审查机制缺位、人员能力不足、后续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通过构建覆盖核心环节的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有效提升安全风险整体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