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省先后遭受地质、洪涝、地震、干旱、低温冷冻、风雹、雪灾、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确保各地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关怀温暖及时送达受灾群众,应急管理厅多措并举,及时下拨救灾救助资金和物资,并于春节前全部发放到户到人。
一是高位推动,周密安排部署。厅党委高度重视冬春救助工作,厅主要领导专题研究,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会同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处室研究编制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并提交厅党委会议审定。印发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通过“一卡通”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审批管理系统,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规范实施;制定御寒物资分配方案,重点支持受灾严重和三州地区,厅领导通过视频联动方式启动物资发送,明确工作要求,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持续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每日开展调度,提醒督促各地在春节前将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到位。派出工作组赴雅安、甘孜、阿坝、广元、绵阳等地检查指导发放情况。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指导各地加强对受灾特殊困难群体的重点关照,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工作组耐心宣讲救助政策,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传递到群众中去。
三是协同联动,提升救助实效。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省级积极争取并下拨中省冬春救助资金7.36亿元、省级御寒救灾物资10万件。同时省级投入带动市县匹配投入,有关市(州)县(市、区)履行灾害救助属地责任,配套冬春救助资金1700余万元、御寒物资10万余件。全省累计发放冬春救助资金7.53亿元、御寒物资20万件,救助受灾困难群众达450余万名。各级应急管理、财政等部门持续跟踪问效,管好用好救助款物,精细落实救助举措,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