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纵深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 发布时间: 2023-05-17
  • 来源: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字体:
  • 分享到:
       
  • 打印:

为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省安委会日前印发《四川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目标是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要围绕“四个全面”,即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与督导检查、总结提高等4个阶段,明确了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工贸、特种设备等18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内容各牵头部门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者整治的重点检查事项;无牵头部门的,由相关部门就负责行业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的行业领域及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时明确安全监管部门。

《方案》提出了“三个聚焦”的总体思路,即聚焦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突出抓好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迅速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等19项具体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及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编辑: 陆杨】
省厅动态
四川纵深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发布时间:2023-05-17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为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省安委会日前印发《四川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目标是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要围绕“四个全面”,即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与督导检查、总结提高等4个阶段,明确了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工贸、特种设备等18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内容各牵头部门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者整治的重点检查事项;无牵头部门的,由相关部门就负责行业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的行业领域及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时明确安全监管部门。

《方案》提出了“三个聚焦”的总体思路,即聚焦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突出抓好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迅速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等19项具体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及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上一篇:
相关链接
直属单位
市州连接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宣传动员处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移动端 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