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机制,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 发布时间: 2022-09-20
  • 来源: 调查评估与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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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高位推动,建章立制。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纳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推动举报奖励工作落细落实。进一步修订完善《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奖励范围和标准、办理流程、举报保护等作出制度性规定,并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二是细化举措,协同推进。先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工作内部协同机制》《“安全生产举报系统”运行内部协同机制》,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形成常态工作机制,避免推诿扯皮。同时,加大举报处置力度。对多次被举报的企业,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该关停的一律依法关停,从源头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违法行为。全面推动使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已实现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账号全覆盖,并对举报信息统计情况实行“月提醒、季抽查、半年通报”的工作机制。2021年,查实举报1345件,实施行政处罚513件,占查实举报的38%,处罚款685万元。

三是加强宣传,同频共振。联合四川观察、川观新闻等主流媒体,刊载《欢迎来电!24小时在线》安全生产举报新闻宣传报道文章,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体全方位发声。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依托社区文化馆、休闲广场、宣传栏、宣传海报等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宣传力量,广泛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同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矿山企业按要求制作举报奖励公告牌,在矿山入口、入井井口或工业广场醒目位置悬挂公告牌。

【编辑: 吴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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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机制,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发布时间:2022-09-20 调查评估与统计处

一是高位推动,建章立制。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纳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推动举报奖励工作落细落实。进一步修订完善《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奖励范围和标准、办理流程、举报保护等作出制度性规定,并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二是细化举措,协同推进。先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工作内部协同机制》《“安全生产举报系统”运行内部协同机制》,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形成常态工作机制,避免推诿扯皮。同时,加大举报处置力度。对多次被举报的企业,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该关停的一律依法关停,从源头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违法行为。全面推动使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已实现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账号全覆盖,并对举报信息统计情况实行“月提醒、季抽查、半年通报”的工作机制。2021年,查实举报1345件,实施行政处罚513件,占查实举报的38%,处罚款685万元。

三是加强宣传,同频共振。联合四川观察、川观新闻等主流媒体,刊载《欢迎来电!24小时在线》安全生产举报新闻宣传报道文章,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体全方位发声。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依托社区文化馆、休闲广场、宣传栏、宣传海报等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宣传力量,广泛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同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矿山企业按要求制作举报奖励公告牌,在矿山入口、入井井口或工业广场醒目位置悬挂公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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