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委员:
您提出的《充分发挥国家西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作用共同推进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同步建设》(第0653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研究讨论,现将涉及工作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四川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社会应急力量具有覆盖面广、贴近基层、组织灵活、响应迅速等特点,能积极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和应急志愿服务工作,在生命救援、灾民救助和群众安置等方面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应急力量作为我省应急力量体系的组成部分,救援范围主要涉及建筑物倒塌搜救、山地和水域救援、应急医疗救护等。
一、高度重视社会力量发展建设
应急管理厅认真学习贯彻应急管理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建设。于2022年组织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建立“1+2+N”运行机制。以省应急委办公室名义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搭建起12个省直部门参与的省级现场协调机制组织架构,用好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选定成都、泸州、雅安、广元等8个重点地区先行试点。指导试点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落实保障条件,切实提高现场协调机制“四有”建设标准,现已在全省推广试点工作成效。在社会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中,为抢险救援人员购买保险。积极推荐社会应急力量评先创优,截至目前,已获得应急管理部或省有关部门表彰的先进集体9个,先进个人6人等。
二、扎实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应急演练和实战
省级层面坚持每年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加省级综合实战演练,磨合现场协调机制,锻炼社会力量抢险救援能力。2018年派队参加全国社会救援队伍技能竞赛;连续两年组织全省社会应急力量开展技能竞赛;在部省“应急使命‧2021”抗震救灾实战演习、“2022年省级应对暴雨洪涝与地震地质灾害综合实战演练”和“2023年大震巨灾综合实战演练”中均设置“社会应急力量现场协调”科目,省红十字会对参演社会救援队伍全程提供后勤保障;会同团省委连续三年组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应急志愿服务综合演练等。“9·5”泸定地震中及时启动省市两级现场协调机制,启用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建立“泸定6.8级地震应急志愿服务协调中心”,发布《告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书》,统筹协调省内外社会救援队伍32支、500余人参与,转运物资20200件、400余吨,发放棉被、睡袋等物资17200余份,协调14家社会公益组织和爱心企业向灾区捐赠价值2000余万元物资,建立21个“青青儿童乐园”服务灾区儿童4000余人次。
三、积极探索社会应急力量参加国际救援
认真贯彻国家14部委联合印发的民间救援力量参与国内重特大灾害和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救助行动管理办法,印发出台我省实施细则。2023年2月6日土耳其连续发生两次7.8级地震,应急管理厅大力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土耳其国际救援,积极协调公安部门为队伍办理护照提供方便,主动协调中国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为队伍购买保险,发布《关于四川省社会应急力量赴土耳其参与国际救援提示函》,建立与队伍沟通联系机制,随时掌握队伍动态情况。土耳其国际救援过程中,我省共计参与社会救援队伍5支48人,成功搜救出幸存者10名,发现遇难者50余名。
此外,国家西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以下简称“西南区域中心”)暂时还未正式投入使用。目前,西南区域中心的建筑主体已修建完成,各队伍已开始陆续入驻,配套设施也正在逐步完善。西南区域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后,由应急管理部等部委进行统筹管理,应急管理厅将积极向应急管理部和省政府争取政策支持,全力推动西南区域中心相关救援设施向社会力量开放,力争充分发挥西南区域中心作用,共同推进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同步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部委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支持我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建设,有序引导社会应急力量规范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充分统筹利用西南区域中心、6个省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及相关基地作用,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培训管理,探索建立社会应急力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力量共训共练机制,共享共用训练资源,不断提高社会应急力量能力和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继续关注,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函。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