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020091号建议答复的函(川应急复函〔2024〕6号)

  • 发布时间: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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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凯衡代表:

感谢您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跨部门协调、开展水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立法研究工作的建议》(第14020091号建议)已收悉,我厅组织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四川气象局、四川地震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四川是我国自然灾害数量最多、损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在近年来洪涝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实践中,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不断提升防范应对的能力和水平。在体制机制方面,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已于202310月成立,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建立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推动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我省也正在推动这项工作;在法律法规方面,省级层面已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和正在制定的《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目前已进入司法厅征求意见阶段),《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均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规划,这些法律法规将为下一步规范、高效防灾减灾救灾提供支撑;在预案方案方面,20228月,省应急委员会编制了《四川省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针对可能出现的重特大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多种自然灾害叠加情形,明确了坚持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细化了防范应对的组织指挥体系、工作责任和应急处置流程。

随着近年来极端天气增多,洪涝地质灾害呈多发频发齐发态势,在多部门联合防灾减灾救灾、形成工作合力方面,仍需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目前,应急管理部代拟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防治法》正在调研和征求意见,我厅已从职责边界、指挥体系等方面向应急管理部提出了修改意见。待正式出台后,我们将适时研究制定我省自然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减轻自然灾害风险,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人:何明亮联系电话:18200354959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4520

【编辑: 董珊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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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020091号建议答复的函(川应急复函〔2024〕6号)
发布时间:2024-05-22 厅办公室

胡凯衡代表:

感谢您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跨部门协调、开展水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立法研究工作的建议》(第14020091号建议)已收悉,我厅组织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四川气象局、四川地震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四川是我国自然灾害数量最多、损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在近年来洪涝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实践中,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不断提升防范应对的能力和水平。在体制机制方面,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已于202310月成立,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建立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推动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我省也正在推动这项工作;在法律法规方面,省级层面已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和正在制定的《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目前已进入司法厅征求意见阶段),《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均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规划,这些法律法规将为下一步规范、高效防灾减灾救灾提供支撑;在预案方案方面,20228月,省应急委员会编制了《四川省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针对可能出现的重特大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多种自然灾害叠加情形,明确了坚持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细化了防范应对的组织指挥体系、工作责任和应急处置流程。

随着近年来极端天气增多,洪涝地质灾害呈多发频发齐发态势,在多部门联合防灾减灾救灾、形成工作合力方面,仍需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目前,应急管理部代拟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防治法》正在调研和征求意见,我厅已从职责边界、指挥体系等方面向应急管理部提出了修改意见。待正式出台后,我们将适时研究制定我省自然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减轻自然灾害风险,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人:何明亮联系电话:1820035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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