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11-22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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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川办发〔2021〕6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0日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编辑: 陆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