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可燃物计划烧(清)除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11-05
  • 来源: 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 字体:
  • 分享到:
       
  • 打印:

各市(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开展森林草原可燃物计划烧除和清除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主动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的重要手段。为科学、安全、有序开展计划烧除工作,切实降低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准备充分。进入防火期前,各县(市、区)林草部门要组织开展调查,调查辖区的重要区域和重要目标周边的可燃物状况、必须进行可燃物清除的区域、适宜开展计划烧除的区域、秋冬季气象预测等信息。各县(市、区)要根据调查情况和本地实际,制定计划烧(清)除实施方案,确定计划烧(清)除区域范围、实施时间、作业安排、管控措施、人力保障、物资准备等。计划烧(清)除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森防指办和林草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各地要根据方案提前准备,落实工作经费、组建实施队伍、准备相应物资、开展技术和安全培训。

二、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各地要根据本地气候条件、火险等级、地形地貌、植被状况、野生动植物分布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开展计划烧(清)除的区域。对人为活动频繁、具有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且植被、气候、地形等条件适宜开展的城镇村庄周边、主要道路两侧、林农牧区交错地段、重要设施周围、历年森林火灾频发地等重点区域,要积极组织实施计划烧除或清除;对于地形林相复杂的林地、天然原始林、各类自然保护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分布的区域、危险品生产储存地周围、机场周边、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等不宜开展计划烧除的区域,以及不宜开展计划烧除的时段,要积极通过人工割除、机械铲除等方式进行清理,降低林下林缘可燃物载量,综合降低火灾风险。

三、周密组织、规范实施。开展计划烧除前,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及时会同应急、气象、生态环境、森林消防等部门会商,综合分析后确定计划烧除的时间,并提前发布公告。要按照《四川省林区和草原计划烧除技术要点》,总结各地计划烧除的经验教训,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技术规程,对烧除地点、烧除准备、烧除时间、烧除方法、审批程序等作出细化规定。要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全程作好现场指导和监管,确保科学、安全实施。要落实现场应急准备,做好现场值守和防范措施,严防跑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具体实施时,须由市(州)森防指办和林草主管部门分别将实施地点、范围和面积等提前报省森防指办和省林草局备案。县(市、区)交界地段实施计划烧除时,应按照联防联控相关规定提前通报毗邻县(市、区)。在开展计划烧除前,要积极多渠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协调,降低风险。在开展计划烧除前,林草、气象、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和协调,提前规划,根据风力风向、温度、湿度、空气污染等情况,采取“错时、限量、轮烧”的方式,实时优化烧除地块、面积、具体时间及用火方式,降低空气污染,减少计划烧除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各地要加强对计划烧除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按照经批准的计划烧除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烧除。要认真落实《四川省林区计划烧除技术要点(试行)》,严格执行“八不烧”的规定,对明确的禁止开展计划烧除的时段和区域,不得开展计划烧除,在高火险期及森林(草原)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间,不得开展计划烧除。对未经审批擅自实施计划烧除的,按违规用火处理;对未按照规程规范实施造成火灾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3日

【编辑: 廖忠杰】
工作通知
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可燃物计划烧(清)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各市(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开展森林草原可燃物计划烧除和清除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主动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的重要手段。为科学、安全、有序开展计划烧除工作,切实降低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准备充分。进入防火期前,各县(市、区)林草部门要组织开展调查,调查辖区的重要区域和重要目标周边的可燃物状况、必须进行可燃物清除的区域、适宜开展计划烧除的区域、秋冬季气象预测等信息。各县(市、区)要根据调查情况和本地实际,制定计划烧(清)除实施方案,确定计划烧(清)除区域范围、实施时间、作业安排、管控措施、人力保障、物资准备等。计划烧(清)除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森防指办和林草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各地要根据方案提前准备,落实工作经费、组建实施队伍、准备相应物资、开展技术和安全培训。

二、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各地要根据本地气候条件、火险等级、地形地貌、植被状况、野生动植物分布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开展计划烧(清)除的区域。对人为活动频繁、具有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且植被、气候、地形等条件适宜开展的城镇村庄周边、主要道路两侧、林农牧区交错地段、重要设施周围、历年森林火灾频发地等重点区域,要积极组织实施计划烧除或清除;对于地形林相复杂的林地、天然原始林、各类自然保护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分布的区域、危险品生产储存地周围、机场周边、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等不宜开展计划烧除的区域,以及不宜开展计划烧除的时段,要积极通过人工割除、机械铲除等方式进行清理,降低林下林缘可燃物载量,综合降低火灾风险。

三、周密组织、规范实施。开展计划烧除前,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及时会同应急、气象、生态环境、森林消防等部门会商,综合分析后确定计划烧除的时间,并提前发布公告。要按照《四川省林区和草原计划烧除技术要点》,总结各地计划烧除的经验教训,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技术规程,对烧除地点、烧除准备、烧除时间、烧除方法、审批程序等作出细化规定。要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全程作好现场指导和监管,确保科学、安全实施。要落实现场应急准备,做好现场值守和防范措施,严防跑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具体实施时,须由市(州)森防指办和林草主管部门分别将实施地点、范围和面积等提前报省森防指办和省林草局备案。县(市、区)交界地段实施计划烧除时,应按照联防联控相关规定提前通报毗邻县(市、区)。在开展计划烧除前,要积极多渠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协调,降低风险。在开展计划烧除前,林草、气象、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和协调,提前规划,根据风力风向、温度、湿度、空气污染等情况,采取“错时、限量、轮烧”的方式,实时优化烧除地块、面积、具体时间及用火方式,降低空气污染,减少计划烧除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各地要加强对计划烧除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按照经批准的计划烧除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烧除。要认真落实《四川省林区计划烧除技术要点(试行)》,严格执行“八不烧”的规定,对明确的禁止开展计划烧除的时段和区域,不得开展计划烧除,在高火险期及森林(草原)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间,不得开展计划烧除。对未经审批擅自实施计划烧除的,按违规用火处理;对未按照规程规范实施造成火灾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3日

上一篇:
相关链接
直属单位
市州连接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宣传动员处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移动端 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