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新标准实施后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事项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09-30
  • 来源: 教育训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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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25年10月9日起,全国范围将实施安全生产考试新标准。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现对新标准实施后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规定》要求且通过验收的安全生产考试点,可正常开展安全生产考试。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暂停委托考试业务。

二、未完成考培分离和标准化考试点建设的市(州),原则上继续暂停办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新建、增项、搬迁、法人变更和安全生产考试点增项等。

三、按《规定》升级的“四川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已上线试运行;市(州)考试机构应当至少在每月15日前公布下月考试计划(公布在新平台,含操作项目、时间、考试人数等)。考生本人可在“四川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预约考试或委托他人报考。培训机构应在新平台按要求对培训计划备案,本公告实施前在原平台备案的培训计划,培训机构完成后按原流程申报考试。

四、本公告10月9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试,以及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能力培训考试。经申请同意,10月7日至8日我省专门开通了考试渠道,在此期间仍按原流程组织考试。结束后,所有考试一律按新标准执行。我省正在加快推进标准化考试点的建设和验收,新标准实施后,如给广大考生带来不便,敬请理解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市(州)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9月30日


【编辑: 胡文涛】
公示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新标准实施后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教育训练处

按照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25年10月9日起,全国范围将实施安全生产考试新标准。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现对新标准实施后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规定》要求且通过验收的安全生产考试点,可正常开展安全生产考试。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暂停委托考试业务。

二、未完成考培分离和标准化考试点建设的市(州),原则上继续暂停办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新建、增项、搬迁、法人变更和安全生产考试点增项等。

三、按《规定》升级的“四川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已上线试运行;市(州)考试机构应当至少在每月15日前公布下月考试计划(公布在新平台,含操作项目、时间、考试人数等)。考生本人可在“四川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预约考试或委托他人报考。培训机构应在新平台按要求对培训计划备案,本公告实施前在原平台备案的培训计划,培训机构完成后按原流程申报考试。

四、本公告10月9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试,以及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能力培训考试。经申请同意,10月7日至8日我省专门开通了考试渠道,在此期间仍按原流程组织考试。结束后,所有考试一律按新标准执行。我省正在加快推进标准化考试点的建设和验收,新标准实施后,如给广大考生带来不便,敬请理解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市(州)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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