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16〕24号),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对兴文县光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光明煤矿关闭验收合格,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
根据《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16〕24号),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对兴文县光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光明煤矿关闭验收合格,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