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安排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3-01-10
  • 来源: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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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承担,包括复检、主检医生增加的检查、检验项目等费用。

四、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3.体检前三天应以清淡饮食为主,不吃高脂及油炸食物,同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前8-12小时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集合地点,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考生应配合进行体检,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7.考生不得隐瞒病史,不得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弄虚作假行为。

8.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028-63858037

附件: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月10日

【编辑: 廖忠杰】
公示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安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人事处

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承担,包括复检、主检医生增加的检查、检验项目等费用。

四、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3.体检前三天应以清淡饮食为主,不吃高脂及油炸食物,同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前8-12小时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集合地点,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考生应配合进行体检,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7.考生不得隐瞒病史,不得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弄虚作假行为。

8.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028-63858037

附件: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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