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换届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1-10
  • 来源: 科技与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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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发挥专家对我省应急管理事业的智力支撑作用,提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专业性、实战性,有效提高我省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川应急〔2022〕139号)规定,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拟开展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换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应急管理事业。

(二)熟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原则上具有应急管理相关领域高级技术职称,10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在本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四)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岁,能够胜任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特邀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对业务能力特别突出、实践经验特别丰富、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二、专业组及相应专业方向

(一)应急指挥组:辅助指挥、会商研判;

(二)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组:救援指导(事故类)、救援指导(自然灾害类)、航空救援、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基地队伍建设与管理、装备管理、社会力量引导;

(三)煤矿管理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采煤(掘进)、通风(安全)、机电、地测与防治水、煤矿安全综合、经济、环保;

(四)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组:化工安全管理、化工安全工程、化工园区安全、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氨与肥料制造、氯碱、精细化工、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农药制造、医药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塑料制品以及橡胶制品、化工管道、总图、电气仪表与自动化、石油库、天然气储存、油气长输管线、化工机械与设备、烟花爆竹、其他化工类;

(五)安全生产综合组:建筑、交通运输、电力、水利、农业工程、民爆、城镇燃气、特种设备;

(六)非煤矿山安全组:地质测量(非煤)、采矿(非煤)、通风与安全(非煤)、机电运输(非煤)、选矿(尾矿库)、油气储运(石油天然气)、机电(石油天然气)、油气井工程、安全管理(石油天然气);

(七)工贸企业安全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工程;

(八)火灾防治组:消防安全、灭火救援、火灾调查、森林防灭火、草原防灭火、森林航空救援、森林消防装备;

(九)地震与地质灾害组:地震应急救援管理类、地震工程建筑类、地震其他综合类、地质灾害防治类、水工环地质类、地质灾害其他综合类;

(十)水旱灾害组:气象监测预警(防汛抗旱)、水文分析研判、水利水电工程抢险、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堰塞湖(水库堤防溃决)处置、水旱灾害应急救援;

(十一)风险监测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测绘与遥感、自然灾害监测与预警等;

(十二)灾害损失评估组:风险调查、灾损评估、灾后重建;

(十三)科技与信息化组:应急通信、信息化规划、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评审、科技类;

(十四)法律法规标准组:法律理论、法律实务(民事)、法律实务(行政)、法律实务(刑事)、标准实务、标准理论;

(十五)综合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类、宣传类、教育训练类、安全评价类、检验检测类、名誉类。

三、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1,有工作单位人员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及退休人员可以自我推荐,无需加盖公章),提交相应专业组;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交相应专业组;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交相应专业组;

(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并以“申报人姓名+专业组”命名),发送至相应专业组邮箱。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按要求填报《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拟申报专业组及专业方向(申报人根据个人擅长专业,可选择1个或多个专业方向,但需提交所选专业方向的相应能力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等信息,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等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各专业组,逾期不予受理。各专业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各专业组负责对本组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提出专家推荐意见,并于2023年3月1日前将推荐意见及专家申报资料提交至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家管理办公室)。

(三)专家管理办公室于2023年3月20日前,根据专业组推荐意见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提出专家聘任意见。

(四)专家管理办公室将专家聘任意见及专业组推荐意见提请专家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列入拟入库专家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经专家领导小组报请应急厅审定后,在厅网站发布通告。

注:原第一届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按照规定于2023年5月聘期期满自动解聘,如有意愿继续加入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从事专家工作,需按照程序规定重新申报。

联系人:李老师  16608066296   028-63858081

附件:1.《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

      2.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各专业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月9日

【编辑: 廖忠杰】
公示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换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0 科技与信息化处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发挥专家对我省应急管理事业的智力支撑作用,提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专业性、实战性,有效提高我省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川应急〔2022〕139号)规定,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拟开展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换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应急管理事业。

(二)熟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原则上具有应急管理相关领域高级技术职称,10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在本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四)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岁,能够胜任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特邀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对业务能力特别突出、实践经验特别丰富、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二、专业组及相应专业方向

(一)应急指挥组:辅助指挥、会商研判;

(二)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组:救援指导(事故类)、救援指导(自然灾害类)、航空救援、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基地队伍建设与管理、装备管理、社会力量引导;

(三)煤矿管理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采煤(掘进)、通风(安全)、机电、地测与防治水、煤矿安全综合、经济、环保;

(四)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组:化工安全管理、化工安全工程、化工园区安全、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氨与肥料制造、氯碱、精细化工、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农药制造、医药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塑料制品以及橡胶制品、化工管道、总图、电气仪表与自动化、石油库、天然气储存、油气长输管线、化工机械与设备、烟花爆竹、其他化工类;

(五)安全生产综合组:建筑、交通运输、电力、水利、农业工程、民爆、城镇燃气、特种设备;

(六)非煤矿山安全组:地质测量(非煤)、采矿(非煤)、通风与安全(非煤)、机电运输(非煤)、选矿(尾矿库)、油气储运(石油天然气)、机电(石油天然气)、油气井工程、安全管理(石油天然气);

(七)工贸企业安全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工程;

(八)火灾防治组:消防安全、灭火救援、火灾调查、森林防灭火、草原防灭火、森林航空救援、森林消防装备;

(九)地震与地质灾害组:地震应急救援管理类、地震工程建筑类、地震其他综合类、地质灾害防治类、水工环地质类、地质灾害其他综合类;

(十)水旱灾害组:气象监测预警(防汛抗旱)、水文分析研判、水利水电工程抢险、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堰塞湖(水库堤防溃决)处置、水旱灾害应急救援;

(十一)风险监测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测绘与遥感、自然灾害监测与预警等;

(十二)灾害损失评估组:风险调查、灾损评估、灾后重建;

(十三)科技与信息化组:应急通信、信息化规划、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评审、科技类;

(十四)法律法规标准组:法律理论、法律实务(民事)、法律实务(行政)、法律实务(刑事)、标准实务、标准理论;

(十五)综合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类、宣传类、教育训练类、安全评价类、检验检测类、名誉类。

三、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1,有工作单位人员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及退休人员可以自我推荐,无需加盖公章),提交相应专业组;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交相应专业组;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交相应专业组;

(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并以“申报人姓名+专业组”命名),发送至相应专业组邮箱。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按要求填报《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拟申报专业组及专业方向(申报人根据个人擅长专业,可选择1个或多个专业方向,但需提交所选专业方向的相应能力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等信息,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等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各专业组,逾期不予受理。各专业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各专业组负责对本组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提出专家推荐意见,并于2023年3月1日前将推荐意见及专家申报资料提交至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家管理办公室)。

(三)专家管理办公室于2023年3月20日前,根据专业组推荐意见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提出专家聘任意见。

(四)专家管理办公室将专家聘任意见及专业组推荐意见提请专家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列入拟入库专家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经专家领导小组报请应急厅审定后,在厅网站发布通告。

注:原第一届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按照规定于2023年5月聘期期满自动解聘,如有意愿继续加入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从事专家工作,需按照程序规定重新申报。

联系人:李老师  16608066296   028-63858081

附件:1.《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

      2.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各专业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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