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 告(2021年第25号)

  • 发布时间: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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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印发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考评,认定中石油遂宁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布。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4月6日

【编辑: 吴若霞】
公示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 告(2021年第25号)
发布时间:2021-04-07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处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印发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考评,认定中石油遂宁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布。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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