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印发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考评,认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等3个企业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布。
附件: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21年第三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