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57号)

  • 发布时间: 2021-10-12
  • 来源: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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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印发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考评,认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等3个企业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布。

附件: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21年第三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0月11日

【编辑: 廖忠杰】
公示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57号)
发布时间:2021-10-12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处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印发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考评,认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等3个企业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布。

附件: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21年第三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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