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考评,认定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等21个企业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发布。
附件.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21年第一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18日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考评,认定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等21个企业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发布。
附件.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21年第一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18日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考评,认定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等21个企业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发布。
附件.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21年第一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