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6号

  • 发布时间: 2021-01-21
  • 来源: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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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考评,认定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等21个企业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发布。

    附件.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21年第一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18日

【编辑: 吴若霞】
公示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6号
发布时间:2021-01-21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处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考评,认定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等21个企业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发布。

    附件.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21年第一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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