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 发布时间: 2021-06-11
  • 来源: 教育训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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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忘注册管理系统登录密码且无法找回怎么处理?

答:可以重置密码。申请密码重置方式有以下2种:

(1)联系终审机构。将注册安全工程师本人免冠手持身份证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注明密码重置)发送至终审机构指定邮箱,在邮件主题中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审核通过后终审机构将为您进行密码重置。邮箱:zhuanshi@chinasafety.ac.cn;

(2)联系初审机构。如初审机构是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注册安全工程师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密码重置。现场办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2号楼506室。

温馨提示:重置后的密码为本人姓名拼音首字母,请进入注册管理系统及时修改。

2.如何选择初审机构?

答:申请注册时,可根据聘用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个人所从事的业务,参照以下顺序判断选择哪一类初审机构。

    (1)属于部委管理的。如列表中有,请做出相应选择,特别提醒:建筑施工安全专业、道路运输安全专业初审机构分别选住建部、交通运输部;

(2)属于中央企业集团的。如列表中有,可做出相应选择,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下的企业;

(3)属于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的。可选择应急管理部;

(4)其它。一般应选择相应的省级初审机构,如四川省的企业,可选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3.注册类别变更怎么操作?

答:2019年3月1日起,分专业考试实施前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初始、延续、变更、重新注册时,均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按照新的注册类别重新选择自己的注册类别。每人仅有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首次变更注册类别成功之后再次申请变更注册类别,须取得相应的专业实务考试合格成绩。

4.如何查询注册情况?

答:注册成功后,注册安全工程师本人可使用个人账号登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通过注册流程查看注册情况;个人或单位也可以在上述管理系统首页“注册信息公布”和“注安师查询”专栏进行查询。

5.申请延续注册需提交的履职情况材料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履职情况内容应当是申请人在当前注册周期内,完成或参与的具体主要安全生产工作(或项目),应能够详实地反映申请人具体工作实施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及成果等信息。若履职情况仅是描述执业期间的工作职责或其工作内容与安全生产工作不相关,可能导致审核不予通过。履职情况应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后拍照上传。

6.申请办理变更+延续注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注册有效期已不满1年且系统填报继续教育学时(48学时)已满足延续注册要求的,申请人在办理变更注册时,系统默认同时申请延续注册(即变更+延续注册)。申请人上传的证明材料需同时符合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有关要求。

7.聘用证明原件包括哪些内容?

答:申请人出具的聘用证明原件应包含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聘用时间及聘用期限、聘用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8.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标签)如何领取?

答:请按各初审机构要求办理。

(1)选择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作为初审机构的申请人。请登陆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https://yjt.sc.gov.cn)查询证书领取通知,按要求办理。

(2)选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初审机构的申请人。证书领取方式参见对应官方网站中《关于领取建筑施工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标签)有关事项的通告》。参考网址:www.pqrc.org.cn/Details/Publish_Details_Form.aspx?RowGuid=8bca029e-6853-48e2-8d0e-3f3c8dd53286

(3)选择交通运输部作为初审机构的申请人。证书领取方式参见对应官方网站或交通职业资格网中《关于领取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标签有关事项的通告》。参考网址:www.jtzyzg.org.cn/LTPU/LEAP/home/html/newsDetail.html?newsid=b7614817ceee48a0b2efdb9cb8fd42c9&&newstype=0102&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9.办理注销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在注册有效期内,拟中止在现聘用单位的注册,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说明”中“注册注销”要求向注册初审机构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注销。

涉及更换单位的,如新聘用单位具备注册条件,申请人可直接办理变更注册,无需办理注销注册。

注销注册成功后,如需再次注册执业的,需先按照重新注册申报要求先进行重新注册,再按照注册证补办流程办理证书补办。

10.申请注销注册后如何查询注销状态?

答:申请人提交注销注册后,可关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首页“注册信息公布”栏目,注销注册人员名单随每批次注册人员名单同期发布。

11.申请人受聘于第三方人才机构(用人单位),被派遣至现工作单位(用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可否注册在现工作单位(用工单位)?

答:用人单位如满足相关要求可以注册,用工单位不予注册。

12.申请人受聘于企业子公司,与子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可否注册在子公司的上级单位?

答:申请人申请表中所填聘用单位名称应与劳动合同/聘任文件/聘用证明所标单位名称和公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一致,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13.事业单位/行政机关聘用人员可否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

答:非生产经营单位聘用人员不予注册。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申请人应在申报前自行核实本单位属性。

【编辑: 吴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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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1 教育训练处

1.遗忘注册管理系统登录密码且无法找回怎么处理?

答:可以重置密码。申请密码重置方式有以下2种:

(1)联系终审机构。将注册安全工程师本人免冠手持身份证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注明密码重置)发送至终审机构指定邮箱,在邮件主题中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审核通过后终审机构将为您进行密码重置。邮箱:zhuanshi@chinasafety.ac.cn;

(2)联系初审机构。如初审机构是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注册安全工程师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密码重置。现场办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2号楼506室。

温馨提示:重置后的密码为本人姓名拼音首字母,请进入注册管理系统及时修改。

2.如何选择初审机构?

答:申请注册时,可根据聘用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个人所从事的业务,参照以下顺序判断选择哪一类初审机构。

    (1)属于部委管理的。如列表中有,请做出相应选择,特别提醒:建筑施工安全专业、道路运输安全专业初审机构分别选住建部、交通运输部;

(2)属于中央企业集团的。如列表中有,可做出相应选择,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下的企业;

(3)属于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的。可选择应急管理部;

(4)其它。一般应选择相应的省级初审机构,如四川省的企业,可选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3.注册类别变更怎么操作?

答:2019年3月1日起,分专业考试实施前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初始、延续、变更、重新注册时,均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按照新的注册类别重新选择自己的注册类别。每人仅有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首次变更注册类别成功之后再次申请变更注册类别,须取得相应的专业实务考试合格成绩。

4.如何查询注册情况?

答:注册成功后,注册安全工程师本人可使用个人账号登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通过注册流程查看注册情况;个人或单位也可以在上述管理系统首页“注册信息公布”和“注安师查询”专栏进行查询。

5.申请延续注册需提交的履职情况材料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履职情况内容应当是申请人在当前注册周期内,完成或参与的具体主要安全生产工作(或项目),应能够详实地反映申请人具体工作实施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及成果等信息。若履职情况仅是描述执业期间的工作职责或其工作内容与安全生产工作不相关,可能导致审核不予通过。履职情况应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后拍照上传。

6.申请办理变更+延续注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注册有效期已不满1年且系统填报继续教育学时(48学时)已满足延续注册要求的,申请人在办理变更注册时,系统默认同时申请延续注册(即变更+延续注册)。申请人上传的证明材料需同时符合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有关要求。

7.聘用证明原件包括哪些内容?

答:申请人出具的聘用证明原件应包含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聘用时间及聘用期限、聘用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8.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标签)如何领取?

答:请按各初审机构要求办理。

(1)选择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作为初审机构的申请人。请登陆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https://yjt.sc.gov.cn)查询证书领取通知,按要求办理。

(2)选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初审机构的申请人。证书领取方式参见对应官方网站中《关于领取建筑施工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标签)有关事项的通告》。参考网址:www.pqrc.org.cn/Details/Publish_Details_Form.aspx?RowGuid=8bca029e-6853-48e2-8d0e-3f3c8dd53286

(3)选择交通运输部作为初审机构的申请人。证书领取方式参见对应官方网站或交通职业资格网中《关于领取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标签有关事项的通告》。参考网址:www.jtzyzg.org.cn/LTPU/LEAP/home/html/newsDetail.html?newsid=b7614817ceee48a0b2efdb9cb8fd42c9&&newstype=0102&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9.办理注销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在注册有效期内,拟中止在现聘用单位的注册,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说明”中“注册注销”要求向注册初审机构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注销。

涉及更换单位的,如新聘用单位具备注册条件,申请人可直接办理变更注册,无需办理注销注册。

注销注册成功后,如需再次注册执业的,需先按照重新注册申报要求先进行重新注册,再按照注册证补办流程办理证书补办。

10.申请注销注册后如何查询注销状态?

答:申请人提交注销注册后,可关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首页“注册信息公布”栏目,注销注册人员名单随每批次注册人员名单同期发布。

11.申请人受聘于第三方人才机构(用人单位),被派遣至现工作单位(用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可否注册在现工作单位(用工单位)?

答:用人单位如满足相关要求可以注册,用工单位不予注册。

12.申请人受聘于企业子公司,与子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可否注册在子公司的上级单位?

答:申请人申请表中所填聘用单位名称应与劳动合同/聘任文件/聘用证明所标单位名称和公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一致,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13.事业单位/行政机关聘用人员可否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

答:非生产经营单位聘用人员不予注册。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申请人应在申报前自行核实本单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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