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布!

  • 发布时间: 2025-09-21
  • 来源: 自贡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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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2025121日,自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某公司经营的“KTV”场所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针对该公司KTV的消防处罚已执行完毕。

案例二:

2025428日,自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某公司进行专项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该行为违反《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对该公司处以0.12万元罚款。目前,针对该公司的此项消防处罚已执行完毕。

案例三:

2025527日,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发现某公司消防控制室存在值班人员临时脱岗等消防管理问题。经自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核查,发现该消防控制室两名值班人员均未经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且未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该行为违反《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二款,对该公司处以0.42万元罚款。目前,针对该公司的消防处罚已执行完毕。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分别涉及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运营、值班制度未落实和人员资质缺失等违法行为,反映出部分企业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合规管理存在漏洞等共性问题。各经营主体应引以为戒,增强法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重点排查类似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人员培训与资质要求,全面提升消防应急能力。自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与普法宣传,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以执法推动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 赵莲】
安全隐患曝光台
3起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布!
发布时间:2025-09-21 自贡高新

    案例一:

2025121日,自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某公司经营的“KTV”场所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针对该公司KTV的消防处罚已执行完毕。

案例二:

2025428日,自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某公司进行专项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该行为违反《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对该公司处以0.12万元罚款。目前,针对该公司的此项消防处罚已执行完毕。

案例三:

2025527日,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发现某公司消防控制室存在值班人员临时脱岗等消防管理问题。经自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核查,发现该消防控制室两名值班人员均未经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且未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该行为违反《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二款,对该公司处以0.42万元罚款。目前,针对该公司的消防处罚已执行完毕。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分别涉及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运营、值班制度未落实和人员资质缺失等违法行为,反映出部分企业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合规管理存在漏洞等共性问题。各经营主体应引以为戒,增强法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重点排查类似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人员培训与资质要求,全面提升消防应急能力。自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与普法宣传,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以执法推动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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