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各地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近期,应急管理厅从各地严肃查处的举报案件中选取并公布4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瞒报亡人事故
2024年7月,宜宾市珙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络举报,反映某外包公司在为珙县某公司维修锅炉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未报的违法行为。
按相关程序,珙县应急管理局联合珙县相关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经查,举报内容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珙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宜宾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珙县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30000元。
案例二: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
2025年1月,乐山市犍为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犍为县罗城镇某丧葬一条龙门店、犍为县罗城镇某红白喜事一条龙门店涉嫌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按相关程序,犍为县应急管理局对举报内容进行了核查。经查,举报内容属实,犍为县罗城镇某丧葬一条龙门店已移交公安部门进行查处,犍为县罗城镇某红白喜事一条龙门店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犍为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犍为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犍为县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3月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4000元。
案例三: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违法行为
2025年3月,成都市双流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络举报,反映双流区某家电维修服务部存在多名员工未取得(高空作业证、低压电工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空调安装与维修作业的违法行为。
按相关程序,双流区应急管理局对举报内容进行了核查。经查,该维修服务部存在特种作业证到期未复审继续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举报属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成都市双流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成都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双流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4月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3000元。
案例四: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
2025年3月,雅安市汉源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汉源县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
按照相关程序,汉源县应急管理局对举报内容进行了核查。经查,举报属实,并在该公司查获一批亚氯酸钠(5.1类危险化学品),且露天存放。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汉源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汉源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修订)》的规定,汉源县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3月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