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三台县石安镇某村村民李某、江油市大康镇某村村民吴某等5人因吸烟乱丢烟头、焚烧杂草等行为,引发荒田、荒地起火,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绵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之相关规定,有关部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依法给予了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01
1月27日15时许,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某村村民王某在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情,自然资源部门依法给予王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02
1月28日14时25分,平武县坝子乡某村村民赵某违规在森林防火区内自家山地中焚烧杂草引发火情,公安机关给予赵某行政拘留处罚。
03
1月31日13时许,安州区高川乡某村村民卜某擅自野外用火引发荒地火情,高川乡政府依法给予卜某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04
2月7日15时30分,江油市大康镇某村村民吴某焚烧杂草作肥料引发荒田起火,大康镇政府依法给予吴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05
2月26日16时许,三台县石安镇某村村民李某吸烟乱丢烟头引发火情,新生镇政府依法给予李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