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有人瞄准烟花爆竹带来的利润,不惜铤而走险非法存储烟花爆竹售卖。1月5日,记者从南充市西充县公安局了解到,一名男子在居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受到相应处罚。
2021年12月31日20时许,西充县公安局仁和派出所对辖区行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一家烟花爆竹厂对面的一间居民房门窗紧闭,门口散落有烟花爆竹包装纸屑。
察觉异样后,民警进入该居民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居民房租住户王某(男)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房内私自储存印有“财富喜炮”“浏阳河全红袍”“浏阳地毯红”“天天进财”等字样的烟花爆竹共计100余件。
“快过农历新年了,我看对面烟花爆竹厂生意很好,便私下从外省进购了这些烟花爆竹储存起来,想在春节时拿出来销售赚钱。”王某如是对民警说。民警对王某讲解了私自存储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王某也表示认识到错误,以后绝不再犯。
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