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办派出21个安全生产督查组,督查了全省54个市(州)级政府部门、91个县(市、区)级政府部门,以及165家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各类问题隐患814条。
省安办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问题隐患清单,要求各市(州)要按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依法核实处理和督促落实整改,要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确保问题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近日,省安办派出21个安全生产督查组,督查了全省54个市(州)级政府部门、91个县(市、区)级政府部门,以及165家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各类问题隐患814条。
省安办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问题隐患清单,要求各市(州)要按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依法核实处理和督促落实整改,要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确保问题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近日,省安办派出21个安全生产督查组,督查了全省54个市(州)级政府部门、91个县(市、区)级政府部门,以及165家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各类问题隐患814条。
省安办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问题隐患清单,要求各市(州)要按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依法核实处理和督促落实整改,要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确保问题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全力防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