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江市在省“一目录、五清单”基础上,结合本地化工、煤矿企业聚集特点,细化制定《内江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五清单”》,明确不予、免于、从轻、减轻、从重处罚适用情形,新增涉危险化学品和矿山领域免罚、不罚内容。近日,某机械公司因配电箱未设漏电保护器等5项轻微隐患接受检查,因其中2项已自查整改且其余隐患符合免罚条件,执法人员依据“五清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为企业减少最高5万元罚款。据统计,“五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应急系统已对7起案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直接为企业减负13万元,有效避免行政处罚对企业征信、项目申报等造成影响,获得企业广泛认可。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内江应急系统同步推出系列配套举措。先后出台18条应急管理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制定《关于规范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健全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深入推行“预检式”“告知式”执法,通过提前提示、指导整改,减少企业违法风险,以“企业视角”提升执法温度。
下一步,内江市将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依托通告和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检查,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同步推行“三书同达”(执法检查预先提醒函、隐患整改指令书、相关权利明白卡),最大限度降低行政处罚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