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入围单位:
按照《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我厅于2023年7月26日以公开招标方式完成了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见附件)建设工作,应急管理厅组织实施的地质灾害(含重特大地震导致的次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由应急管理厅从储备库中随机抽取项目承担单位,该储备库有效期三年。各储备库入库单位须接受应急管理厅统一安排,若资质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厅。2021年7月12日《关于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承担单位入围储备库的通知》(川应急函〔2021〕250号)公布的原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已到期作废。
按照《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可参照执行。
附件:1.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应急测绘类单位储备库入围供应商
2.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勘查、设计和施工类单位储备库入围供应商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