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46916859 /2023-0002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成文日期: 2023-12-08
  • 发布日期: 2023-12-08
  • 文  号: 川应急函〔2023〕31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举一反三对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

11月30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十五组在成都召开了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有关问题线索交办座谈会,移交了考核巡查期间发现的涉及我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有关问题线索,要求深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按照省领导要“严肃对待”的指示要求,为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的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全省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部署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考核巡查组的指示要求,充分认识此次对全省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责任链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要周密部署,把开展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作为提升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添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督管理,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夯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严查重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突出重点,确保取得实效。要重点排查安全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培训条件特别是师资配备不达标,以承诺“包过”“软过”招揽学员,不培训、假培训,培训书面报告与实际培训过程不符,培训档案资料造假,压缩规定培训学时,以刷题代替专门培训等问题。重点排查考试点是否存在考场专用网络和计算机管理混乱,协助不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档案资料造假,考试过程监控视频缺失,考务人员纵容或直接参与考试作弊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取消考试点资格的取消考试点资格,形成震慑,倒逼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确保考试过程公平、公正。

三、周密安排,分工协作。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周密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选派精兵强将,建立排查发现问题台账,逐项研究处置措施,实施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切实做到覆盖到位、排查到位、责任到位、处罚到位。应急管理厅负责对设在成都市辖区内的省直考试点开展专项排查,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南充市、达州市、眉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设在辖区内的省直考试点开展专项排查;市(州)应急管理局统筹安排对辖区内的安全培训机构及直管考试点开展专项排查;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的安全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排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排查人员组织开展培训,熟悉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掌握排查工作技巧,强调工作纪律,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严肃认真、依法合规、不走过场。

四、认真总结,持续完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评估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要举一反三、以案促改,研究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总结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相关制度和机制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月3日前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排查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置措施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书面报送应急管理厅。

联 系 人:杜全世  刘  垭

联系电话:(028)63858305、86614913

电子邮箱:scyjtjxc@163.com

附件:开展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专项排查问题台账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8日

【编辑: 吴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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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举一反三对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 教育训练处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

11月30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十五组在成都召开了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有关问题线索交办座谈会,移交了考核巡查期间发现的涉及我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有关问题线索,要求深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按照省领导要“严肃对待”的指示要求,为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的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全省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部署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考核巡查组的指示要求,充分认识此次对全省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责任链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要周密部署,把开展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作为提升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添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督管理,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夯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严查重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突出重点,确保取得实效。要重点排查安全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培训条件特别是师资配备不达标,以承诺“包过”“软过”招揽学员,不培训、假培训,培训书面报告与实际培训过程不符,培训档案资料造假,压缩规定培训学时,以刷题代替专门培训等问题。重点排查考试点是否存在考场专用网络和计算机管理混乱,协助不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档案资料造假,考试过程监控视频缺失,考务人员纵容或直接参与考试作弊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取消考试点资格的取消考试点资格,形成震慑,倒逼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确保考试过程公平、公正。

三、周密安排,分工协作。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周密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选派精兵强将,建立排查发现问题台账,逐项研究处置措施,实施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切实做到覆盖到位、排查到位、责任到位、处罚到位。应急管理厅负责对设在成都市辖区内的省直考试点开展专项排查,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南充市、达州市、眉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设在辖区内的省直考试点开展专项排查;市(州)应急管理局统筹安排对辖区内的安全培训机构及直管考试点开展专项排查;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的安全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排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排查人员组织开展培训,熟悉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掌握排查工作技巧,强调工作纪律,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严肃认真、依法合规、不走过场。

四、认真总结,持续完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评估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要举一反三、以案促改,研究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总结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相关制度和机制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月3日前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排查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置措施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书面报送应急管理厅。

联 系 人:杜全世  刘  垭

联系电话:(028)63858305、86614913

电子邮箱:scyjtjxc@163.com

附件:开展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专项排查问题台账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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