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阿坝州九寨沟县
3月26日9时许,林某在漳扎镇田间违规焚烧杂草,因处置不当导致火势蔓延。虽自行扑救后离开,但未燃尽的火苗因风力复燃,烧毁周边杂草、树枝百余平方米。经查,失火点紧邻林区,险些酿成重大险情。林某因违规用火被九寨沟县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达州市开江县
3月24日13时许,开江县讲治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该镇伍家寨村护林员电话报警称伍家寨村1组大寨子森林防火区内有人焚烧杂草的违规用火行为。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经调查,系该村村民李某某在自家承包地内焚烧杂草种植玉米。该镇对李某某进行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义务参加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其防火意识。
案例三:凉山州木里县
近日,木里县茶布朗派出所民辅警在林区开展防火巡逻过程中查处两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件:分别查获扎西某某、熊某某各自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现均已移交当地政府处理。
案例四:达州市通川区
2月11日11时38分左右,通川区罗江镇魏兴社区秸秆禁烧专班人员在开展常规巡逻时发现该社区11组居民在自留地焚烧秸秆,工作人员立即进行劝阻,并将明火扑灭。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李某某进行了现场教育和禁烧宣传,李某某表示知晓了私自焚烧秸秆属于野外违规用火,今后将严守相关规定,不再在野外违规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