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印发《遂宁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关于扎实做好2021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地灾治理分类项目库,实施排危除险32处、工程治理17处、清淤加固5处、避险搬迁25户,在55个地灾隐患点安装了自动化监测设备。
(2)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以“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不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的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四落实”,已移交应急管理部门非煤矿山安全隐患2起。组织专业地勘机构、执法人员对11宗矿业权公示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指导安居、射洪等地的非煤矿山企业创建“全国绿色矿山”,川中油气矿川渝四川盆地磨溪天然气开采(矿区)于2021年1月11日入列“2020年度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3)全面统筹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工作。在编制形成的《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初步成果)中,统筹规划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项目用地布局,严把拟建、在建项目准入关,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化工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