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及相关工作?四川印发了这个《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11-23
  • 来源: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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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推动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省安办日前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保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及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确保高质量完成安全生产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针对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安委办组织的对四川省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以及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矿商贸安全生产重点督导检查、城镇燃气安全明查暗访和省安委会及省安办组织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综合督查、“两个行动”综合督查、节日期间暗访督查等各类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再次复查,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大督导力度、抓紧落实整改,严防因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

如何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处于生产高峰,用火用电用气需求旺盛,低温、雨雪、大雾、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的实际,强化矿山、消防、危化品、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和燃气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用电用气安全的监管执法。

针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任务,《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聚焦四川省2个专题和12个专项,对照相关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认真开展工作任务完成“回头看”,逐项梳理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攻坚任务,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省安办将以七个常态化分片督导组为主,适时对21个市(州)开展全面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第四季度安全风险和事故特点分析及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监管、“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以及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

【编辑: 周济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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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及相关工作?四川印发了这个《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推动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省安办日前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保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及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确保高质量完成安全生产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针对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安委办组织的对四川省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以及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矿商贸安全生产重点督导检查、城镇燃气安全明查暗访和省安委会及省安办组织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综合督查、“两个行动”综合督查、节日期间暗访督查等各类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再次复查,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大督导力度、抓紧落实整改,严防因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

如何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处于生产高峰,用火用电用气需求旺盛,低温、雨雪、大雾、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的实际,强化矿山、消防、危化品、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和燃气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用电用气安全的监管执法。

针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任务,《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聚焦四川省2个专题和12个专项,对照相关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认真开展工作任务完成“回头看”,逐项梳理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攻坚任务,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省安办将以七个常态化分片督导组为主,适时对21个市(州)开展全面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第四季度安全风险和事故特点分析及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监管、“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以及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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