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 告(2024年第13号)

  • 发布时间: 2024-04-28
  • 来源: 煤炭管理处
  • 字体:
  • 分享到:
       
  • 打印: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规定,经煤矿企业申请,宣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我办确认达州市宣汉县福达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现予以公告。

附件:关闭退出煤矿去产能指标折算确认情况表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编辑: 吴若霞】
公示公告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 告(2024年第13号)
发布时间:2024-04-28 煤炭管理处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规定,经煤矿企业申请,宣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我办确认达州市宣汉县福达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现予以公告。

附件:关闭退出煤矿去产能指标折算确认情况表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上一篇:
相关链接
直属单位
市州连接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宣传动员处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移动端 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