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4号令)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自愿退出其生产烟花爆竹(黑火药)活动,决定注销四川省德阳市柏隆花炮厂[(川)YH安许证字〔2017〕060011号]、德阳市鸿泰鞭炮有限责任公司[(川)YH安许证字〔2020〕020038号]、四川广汉智力烟花爆竹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川)YH安许证字〔2018〕080001号]等3家烟花爆竹(黑火药)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