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加快推进我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和《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19〕2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四川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9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黄昌萍、周玲
联系电话:61511250、63858037;
邮箱:461761543@qq.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201号)
附件:四川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