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 发布时间: 2020-07-30
  • 来源: 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 字体:
  • 分享到:
       
  • 打印:

  达州突出政治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厘清思路方向,切实对标补短,多措并举,扎实推动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为组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防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督导组动员会、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树牢“底线失守、一无所有”的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强化部门协同,高效统筹推进。主动对接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络制度,在“清明”“五一”等关键节点,组成工作组对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查,及早发现问题隐患,明确整改牵头部门、工作措施、整改时限,严格监督整改落实。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助推责任落实。市公安局将森林火案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奋进3号”专项行动和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各县(市、区)下达专项整治信息报送任务,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成效,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确保森林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一是突出宣讲专业性,宣讲队伍“精”。在全市公安部门抽调熟悉法制业务的骨干9名组建3个宣讲团,组织省级法制专家对宣讲团成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切实增强宣讲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精心挑选12起违规野外用火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统一编制宣讲稿和宣传资料,强化“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二是注重宣讲全面性,覆盖范围“广”。开展宣讲“三进三入”活动,进街道、进学校、进厂矿、入村组、入林区、入景区,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全面普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以及安全避险等知识,真正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全市各地开展普法宣讲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宣传教育1.5万余人次。三是体现宣传多样性,方法途径“多”。线上充分利用电视台、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曝光违法案件、发布权威信息、播放公益广告等,加大森林防火和杜绝违规用火宣传力度,线上推送各类防火信息160余条。线下在场镇、林区、交通要道等人口密集区悬挂横幅、设置失火烧毁山林案例图片展板,强化群众安全用火、文明用火、规范用火意识,悬挂横幅200余幅、展示图片1000余张。

  推行“林业警长”,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建立组织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便于工作的原则,科学划分警务区,推行“林业警长”工作制。县(市、区)公安局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根据分管派出所挂点包区域,派出所所长挂点包乡镇,驻乡民警挂点包村组,并担任林区“林业警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明确“警长”职责。林业警长负责全面掌握责任林区内的治安动态,收集辖区内的违规野外用火线索等信息,配合森警大队办理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定期开展林区火案警示和以案释法宣传教育。三是强化警务公开。将“林业警长”的姓名、联系方式、职责内容及报警、投诉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林区设立便民举报信箱,收集林区群众对违规野外用火的举报线索和“林业警长”的建议意见,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四是建立考核细则。以工作实效为重点,把群众见警率、情况熟悉率、问题收集率、线索核查率和群众满意率作为检查考评依据,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实现“林业警长制”制度化、常态化。


【编辑: 廖忠杰】
市州动态
达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0-07-30 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达州突出政治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厘清思路方向,切实对标补短,多措并举,扎实推动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为组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防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督导组动员会、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树牢“底线失守、一无所有”的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强化部门协同,高效统筹推进。主动对接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络制度,在“清明”“五一”等关键节点,组成工作组对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查,及早发现问题隐患,明确整改牵头部门、工作措施、整改时限,严格监督整改落实。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助推责任落实。市公安局将森林火案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奋进3号”专项行动和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各县(市、区)下达专项整治信息报送任务,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成效,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确保森林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一是突出宣讲专业性,宣讲队伍“精”。在全市公安部门抽调熟悉法制业务的骨干9名组建3个宣讲团,组织省级法制专家对宣讲团成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切实增强宣讲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精心挑选12起违规野外用火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统一编制宣讲稿和宣传资料,强化“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二是注重宣讲全面性,覆盖范围“广”。开展宣讲“三进三入”活动,进街道、进学校、进厂矿、入村组、入林区、入景区,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全面普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以及安全避险等知识,真正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全市各地开展普法宣讲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宣传教育1.5万余人次。三是体现宣传多样性,方法途径“多”。线上充分利用电视台、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曝光违法案件、发布权威信息、播放公益广告等,加大森林防火和杜绝违规用火宣传力度,线上推送各类防火信息160余条。线下在场镇、林区、交通要道等人口密集区悬挂横幅、设置失火烧毁山林案例图片展板,强化群众安全用火、文明用火、规范用火意识,悬挂横幅200余幅、展示图片1000余张。

  推行“林业警长”,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建立组织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便于工作的原则,科学划分警务区,推行“林业警长”工作制。县(市、区)公安局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根据分管派出所挂点包区域,派出所所长挂点包乡镇,驻乡民警挂点包村组,并担任林区“林业警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明确“警长”职责。林业警长负责全面掌握责任林区内的治安动态,收集辖区内的违规野外用火线索等信息,配合森警大队办理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定期开展林区火案警示和以案释法宣传教育。三是强化警务公开。将“林业警长”的姓名、联系方式、职责内容及报警、投诉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林区设立便民举报信箱,收集林区群众对违规野外用火的举报线索和“林业警长”的建议意见,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四是建立考核细则。以工作实效为重点,把群众见警率、情况熟悉率、问题收集率、线索核查率和群众满意率作为检查考评依据,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实现“林业警长制”制度化、常态化。


上一篇:
相关链接
直属单位
市州连接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宣传动员处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移动端 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