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规定,经关闭退出煤矿申请,县级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牵头部门审核、市级牵头部门复核,我办确认荣县达源山实业有限公司(双马凼煤矿)可按政策依据生产能力200%进行煤炭去产能指标折算。现予以公告。 附件:关闭退出煤矿去产能指标折算确认情况表 四川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 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规定,经关闭退出煤矿申请,县级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牵头部门审核、市级牵头部门复核,我办确认荣县达源山实业有限公司(双马凼煤矿)可按政策依据生产能力200%进行煤炭去产能指标折算。现予以公告。 附件:关闭退出煤矿去产能指标折算确认情况表 四川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 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规定,经关闭退出煤矿申请,县级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牵头部门审核、市级牵头部门复核,我办确认荣县达源山实业有限公司(双马凼煤矿)可按政策依据生产能力200%进行煤炭去产能指标折算。现予以公告。 附件:关闭退出煤矿去产能指标折算确认情况表 四川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 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