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厅简报第58期

  • 发布时间: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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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12月安全生产风险研判

(重要应急信息专报第5期)

11月,省安办专班发布《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预警信息》30期,接收系统报警1428次(危化1402次、煤矿24次、非煤矿山2次);实时调度处置报警54次,研判较大以上风险12条,提出防控工作建议126条,跟踪落实工作反馈406条,预警规避重大风险2次。

一、11月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据统计,11月全省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1起、死亡97人,同比下降15.74%、11.01%。其中较大事故4起、死亡14人(泸州叙永“11•10”道路施工高处坠落事故,死亡3人;阿坝松潘“11•12”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死亡5人;泸州纳溪“11•20”其他行业淹溺事故,死亡3人;凉山越西“11•29”道路施工其他伤害事故,死亡3人),同比增加33.33%、40.00%。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忧、稳中有变、稳中有险。泸州、成都和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及工商贸等地区或行业事故频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比较高。

二、12月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一)季节性、区域性风险

12月,生产经营活动集中,极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增加。气温降低、降雨量减少、气候日渐干燥,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员易积聚静电,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甘孜、阿坝、凉山3州等高海拔地区温度降到0摄氏度以下,可能出现低温雨雪、大雾团雾天气,道路易结暗冰,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从近年事故分析看,12月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在全年占比和四季度占比均高于平均水平。

(二)重点行业领域风险

交通运输,11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为46起、51人,占比50.55%、52.58%。受我省部分地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不足,行车条件较差;冬季盆周山区路段易形成大雾团雾,高海拔地区路面易积雪结暗冰,驾驶人员易犯困;部分地方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不到位,“三超一疲劳一酒驾”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元旦前夕短途返乡、旅游等方面的影响。建筑施工,11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为25起、25人,占比分别为27.47%、25.77%。建筑施工企业在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方面还存在差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频发。土石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工程安全事故风险较高。工商贸,11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为13起、12人,占比分别为14.29%、12.37%。部分涉可燃粉尘的工贸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粉尘燃爆风险较高。冶金行业涉高温熔融金属、煤气等,因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中毒窒息、火灾、爆炸风险依然较高。工贸行业受限空间作业较多,因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应急处置不当易引发中毒窒息事故。工贸行业起重机械较多,起重机械到期未检测检验、操作不规范、安全联锁失效等易引发起重伤害事故或导致其他次生灾害事故。危险化学品,进入冬季,气候日渐干燥,静电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风险进一步加大。部分企业非法建设,未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审批,非法生产的风险增大。特殊作业管理不规范,作业风险较高。部分企业控制系统工艺参数与设计不符,安全管控风险增大。部分危化企业防腐措施落实不到位,厂房钢结构、管道、储罐等腐蚀严重,安全风险增大。煤矿,11月瓦斯及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共计11次,环比增长120%。部分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存在差距,安全管理风险较高,瓦斯超限报警时有发生,瓦斯事故风险增大。非煤矿山,矿山道路受低温雨雪天气影响易结暗冰,且自身安全条件有限,车辆伤害风险增加。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现象突出,矿山火灾风险增大。我省已进入旱季,工业用水困难逐步增大,部分尾矿库企业把尾矿库当“水库”用,盲目蓄水,导致尾矿库安全风险增大。露天矿山边坡管理不到位、边坡治理不及时或未按治理方案进行治理,边坡坍塌风险较高。地下矿山存在民爆物品、通风管理、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顶板管理不到位,火药爆炸、中毒窒息、冒顶片帮风险较高。煤系矿山存在瓦斯灾害治理不到位、通风系统不可靠等问题,瓦斯事故风险较高。烟花爆竹,12月,烟花爆竹行业进入生产、销售旺季,监管和安全防范压力增大。部分企业复产后新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较差,员工照章执行和按规操作能力不足,安全管理风险较大;部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违法生产风险较高;部分企业涉药工房电力装置不防爆,燃爆风险增大;部分企业“三库”管理不规范,出入库记录不详、安全距离不足、超量储存等,安全管理风险大。消防,随着天气转冷,用火用电用气取暖增多,火灾风险增高。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健全、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等问题导致消防安全管理风险增大;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漏电,明火管控不到位,静电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点火源失控易引发火灾,火灾风险增大;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消防设施维保不到位、消防通道堵塞、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易导致火灾扩大,火灾风险增大。近期我省森林草原已进入火险期,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增大。

(三)存在问题带来的风险

1.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事故风险增大。省安办第三轮安全生产分片联系督导共发现问题隐患85项,其中县级安办2项、县级部门24项、乡镇(街道)9项、企业50项,正在整改中。省安办国庆中秋期间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仍有4项在整改中。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显示,11月企业共排查事故隐患26774项,重大问题隐患10项;仍有363项(涉及21个市<州>)在整改中。10月全省共监管生产经营单位5140次,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9个,提请关闭生产经营单位2个,行政处罚2669.22万元,使用执法文书8438份。

2.证件逾期带来的非法违法生产风险。12月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企业有29家,可能引发逾期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风险。其中危化4家,煤矿16家,非煤矿山9家。12月“三项岗位人员”证件即将到期的有89位(其中:主要负责人19人、安全管理人员16人、电工23人、高处作业15人、焊接切割11人)。

3.预警系统运行维护不到位带来的预警失效风险。预警系统运行维护保养不到位,感知元件、传输、报警经常性发生故障,不能准确获知危险信号,导致预警系统失效、事故风险增大。危化方面:DCS系统报警参数设置不合理,导致系统不能正确预警,如剑阁县禹鑫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储罐低液位报警参数直接设置为0。三、四级重大危险源陆续接入,预警系统数据波动较大,误报率高。企业检维修未及时报备,系统误报率进一步增大。系统夜间掉线率高,信号传输不正常。煤矿方面:部分企业传感器定期调校数据未及时上传系统或系统漏显,不能在线掌握调校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带来的管理风险。企业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现象增多,事故风险增大。部分企业未开展每日风险研判承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闭环。部分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制定印发“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部分乡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照抄照搬,操作性不强。

5.外包管理不到位带来的生产安全风险。发包单位违法发包、承包单位借用资质承包和层层转包的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风险高。生产经营单位将劳动强度大、作业风险高的项目实施劳务外包,并存在“以包代管”现象,安全管理缺失,事故风险增大。生产施工现场交叉作业现象严重,未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未设专人进行监管,作业风险增大。外包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防范意识低、安全技能差、“三违”现象突出,事故风险大

(四)舆情管控不到位带来负面效应风险

11月,安全生产舆情热点最多的三个市(州)分别是:泸州、成都、宜宾。成都龙泉“11•10”小区火灾事故、宜宾珙县“11•13”地震、泸州纳溪“11•20”溺水事故以及德阳广汉“11•24”火灾事故4起事件舆情关注度高,网友关注的焦点在人员具体伤亡情况、周边影响情况、期望相关部门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予以公布等。

三、重点工作建议

(一)抓实安全风险防控

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抓好“排险除患”工作,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危化,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区域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严格按照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填报、审批、管理特殊作业。煤矿,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做好瓦斯灾害防治、水害治理、防灭火和顶板管理工作。非煤矿山,加强露天矿山边坡安全管理,严防尾矿库恶意蓄水生产,落实好地下矿山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火灾风险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管理。烟花爆竹,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安全措施,规范“三库”管理,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施工,严格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和消防安全措施,严厉打击“三违”行为,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专项工程方案施工。消防,严格按照《2020年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川安办〔2020〕71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道路交通,盯紧看牢“两客一危”、校车、渣土运输车、重型卡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一酒驾”违法行为,强化道路施工安全监管。工商贸,严格落实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风险的防护措施,遏制事故频发势头;盯紧有限空间、涉可燃粉尘场所、高温金属区域、起重机械,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窒息措施。

(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要借助交通安全日,多种形式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有效提升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宣教工作,提升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借助中国法制宣传日,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教活动,提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治安能力和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企能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三)狠抓问题隐患整改

以问题为导向,靶向解决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党政责任、部分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醒、指导企业及时办理换证工作、煤矿水患现状调查报告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建设,督促企业做好监测监控系统的调试运行、维护保养、升级改造。聚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或落实情况,较真逗硬,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强化外包作业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包、层层转包、非法承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统一协调管理,严抓过程管控,严处“三违”行为。

(四)积极回应舆情焦点

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实时关注安全生产焦热点事件的舆情动态,有针对性及时发布准确、详实的权威信息,及时回应解答有关的热点言论,防止网络舆情引发负面影响。

【编辑: 廖忠杰】
工作简报
应急管理厅简报第58期
发布时间:2020-12-10 厅办公室

11月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12月安全生产风险研判

(重要应急信息专报第5期)

11月,省安办专班发布《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预警信息》30期,接收系统报警1428次(危化1402次、煤矿24次、非煤矿山2次);实时调度处置报警54次,研判较大以上风险12条,提出防控工作建议126条,跟踪落实工作反馈406条,预警规避重大风险2次。

一、11月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据统计,11月全省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1起、死亡97人,同比下降15.74%、11.01%。其中较大事故4起、死亡14人(泸州叙永“11•10”道路施工高处坠落事故,死亡3人;阿坝松潘“11•12”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死亡5人;泸州纳溪“11•20”其他行业淹溺事故,死亡3人;凉山越西“11•29”道路施工其他伤害事故,死亡3人),同比增加33.33%、40.00%。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忧、稳中有变、稳中有险。泸州、成都和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及工商贸等地区或行业事故频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比较高。

二、12月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一)季节性、区域性风险

12月,生产经营活动集中,极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增加。气温降低、降雨量减少、气候日渐干燥,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员易积聚静电,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甘孜、阿坝、凉山3州等高海拔地区温度降到0摄氏度以下,可能出现低温雨雪、大雾团雾天气,道路易结暗冰,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从近年事故分析看,12月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在全年占比和四季度占比均高于平均水平。

(二)重点行业领域风险

交通运输,11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为46起、51人,占比50.55%、52.58%。受我省部分地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不足,行车条件较差;冬季盆周山区路段易形成大雾团雾,高海拔地区路面易积雪结暗冰,驾驶人员易犯困;部分地方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不到位,“三超一疲劳一酒驾”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元旦前夕短途返乡、旅游等方面的影响。建筑施工,11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为25起、25人,占比分别为27.47%、25.77%。建筑施工企业在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方面还存在差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频发。土石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工程安全事故风险较高。工商贸,11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为13起、12人,占比分别为14.29%、12.37%。部分涉可燃粉尘的工贸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粉尘燃爆风险较高。冶金行业涉高温熔融金属、煤气等,因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中毒窒息、火灾、爆炸风险依然较高。工贸行业受限空间作业较多,因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应急处置不当易引发中毒窒息事故。工贸行业起重机械较多,起重机械到期未检测检验、操作不规范、安全联锁失效等易引发起重伤害事故或导致其他次生灾害事故。危险化学品,进入冬季,气候日渐干燥,静电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风险进一步加大。部分企业非法建设,未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审批,非法生产的风险增大。特殊作业管理不规范,作业风险较高。部分企业控制系统工艺参数与设计不符,安全管控风险增大。部分危化企业防腐措施落实不到位,厂房钢结构、管道、储罐等腐蚀严重,安全风险增大。煤矿,11月瓦斯及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共计11次,环比增长120%。部分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存在差距,安全管理风险较高,瓦斯超限报警时有发生,瓦斯事故风险增大。非煤矿山,矿山道路受低温雨雪天气影响易结暗冰,且自身安全条件有限,车辆伤害风险增加。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现象突出,矿山火灾风险增大。我省已进入旱季,工业用水困难逐步增大,部分尾矿库企业把尾矿库当“水库”用,盲目蓄水,导致尾矿库安全风险增大。露天矿山边坡管理不到位、边坡治理不及时或未按治理方案进行治理,边坡坍塌风险较高。地下矿山存在民爆物品、通风管理、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顶板管理不到位,火药爆炸、中毒窒息、冒顶片帮风险较高。煤系矿山存在瓦斯灾害治理不到位、通风系统不可靠等问题,瓦斯事故风险较高。烟花爆竹,12月,烟花爆竹行业进入生产、销售旺季,监管和安全防范压力增大。部分企业复产后新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较差,员工照章执行和按规操作能力不足,安全管理风险较大;部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违法生产风险较高;部分企业涉药工房电力装置不防爆,燃爆风险增大;部分企业“三库”管理不规范,出入库记录不详、安全距离不足、超量储存等,安全管理风险大。消防,随着天气转冷,用火用电用气取暖增多,火灾风险增高。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健全、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等问题导致消防安全管理风险增大;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漏电,明火管控不到位,静电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点火源失控易引发火灾,火灾风险增大;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消防设施维保不到位、消防通道堵塞、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易导致火灾扩大,火灾风险增大。近期我省森林草原已进入火险期,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增大。

(三)存在问题带来的风险

1.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事故风险增大。省安办第三轮安全生产分片联系督导共发现问题隐患85项,其中县级安办2项、县级部门24项、乡镇(街道)9项、企业50项,正在整改中。省安办国庆中秋期间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仍有4项在整改中。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显示,11月企业共排查事故隐患26774项,重大问题隐患10项;仍有363项(涉及21个市<州>)在整改中。10月全省共监管生产经营单位5140次,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9个,提请关闭生产经营单位2个,行政处罚2669.22万元,使用执法文书8438份。

2.证件逾期带来的非法违法生产风险。12月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企业有29家,可能引发逾期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风险。其中危化4家,煤矿16家,非煤矿山9家。12月“三项岗位人员”证件即将到期的有89位(其中:主要负责人19人、安全管理人员16人、电工23人、高处作业15人、焊接切割11人)。

3.预警系统运行维护不到位带来的预警失效风险。预警系统运行维护保养不到位,感知元件、传输、报警经常性发生故障,不能准确获知危险信号,导致预警系统失效、事故风险增大。危化方面:DCS系统报警参数设置不合理,导致系统不能正确预警,如剑阁县禹鑫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储罐低液位报警参数直接设置为0。三、四级重大危险源陆续接入,预警系统数据波动较大,误报率高。企业检维修未及时报备,系统误报率进一步增大。系统夜间掉线率高,信号传输不正常。煤矿方面:部分企业传感器定期调校数据未及时上传系统或系统漏显,不能在线掌握调校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带来的管理风险。企业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现象增多,事故风险增大。部分企业未开展每日风险研判承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闭环。部分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制定印发“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部分乡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照抄照搬,操作性不强。

5.外包管理不到位带来的生产安全风险。发包单位违法发包、承包单位借用资质承包和层层转包的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风险高。生产经营单位将劳动强度大、作业风险高的项目实施劳务外包,并存在“以包代管”现象,安全管理缺失,事故风险增大。生产施工现场交叉作业现象严重,未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未设专人进行监管,作业风险增大。外包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防范意识低、安全技能差、“三违”现象突出,事故风险大

(四)舆情管控不到位带来负面效应风险

11月,安全生产舆情热点最多的三个市(州)分别是:泸州、成都、宜宾。成都龙泉“11•10”小区火灾事故、宜宾珙县“11•13”地震、泸州纳溪“11•20”溺水事故以及德阳广汉“11•24”火灾事故4起事件舆情关注度高,网友关注的焦点在人员具体伤亡情况、周边影响情况、期望相关部门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予以公布等。

三、重点工作建议

(一)抓实安全风险防控

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抓好“排险除患”工作,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危化,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区域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严格按照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填报、审批、管理特殊作业。煤矿,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做好瓦斯灾害防治、水害治理、防灭火和顶板管理工作。非煤矿山,加强露天矿山边坡安全管理,严防尾矿库恶意蓄水生产,落实好地下矿山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火灾风险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管理。烟花爆竹,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安全措施,规范“三库”管理,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施工,严格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和消防安全措施,严厉打击“三违”行为,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专项工程方案施工。消防,严格按照《2020年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川安办〔2020〕71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道路交通,盯紧看牢“两客一危”、校车、渣土运输车、重型卡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一酒驾”违法行为,强化道路施工安全监管。工商贸,严格落实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风险的防护措施,遏制事故频发势头;盯紧有限空间、涉可燃粉尘场所、高温金属区域、起重机械,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窒息措施。

(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要借助交通安全日,多种形式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有效提升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宣教工作,提升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借助中国法制宣传日,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教活动,提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治安能力和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企能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三)狠抓问题隐患整改

以问题为导向,靶向解决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党政责任、部分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醒、指导企业及时办理换证工作、煤矿水患现状调查报告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建设,督促企业做好监测监控系统的调试运行、维护保养、升级改造。聚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或落实情况,较真逗硬,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强化外包作业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包、层层转包、非法承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统一协调管理,严抓过程管控,严处“三违”行为。

(四)积极回应舆情焦点

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实时关注安全生产焦热点事件的舆情动态,有针对性及时发布准确、详实的权威信息,及时回应解答有关的热点言论,防止网络舆情引发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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